2009年12月18日 星期五

[活動採訪]戒嚴惡靈莫重現 全民蒐證護人權

戒嚴惡靈莫重現 全民蒐證護人權

時間: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點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C(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3樓)

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蔡季勳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執行長林峰正


「我控訴」向警察提告之當事人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執委 賴中強律師


人本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 謝淑美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學生代表 謝昇佑


去年陳雲林來台期間,國家暴力對於言論自由、集會遊行的限制打壓,人民僅是拿旗幟、呼口號,卻被警方動軋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理由,遭到警察的干預:營業中的商家遭警察強行進入拉下鐵門;無辜的市民,遭到警察暴力而受傷,警察執勤造成種種人權侵害,一夕間台灣彷彿重回戒嚴時代。
台中市警方於日前公告江陳會場週邊會進行嚴格出入管制,準備了鐵絲網拒馬、紐澤西護欄、圓型椎等器材,甚致不排除封閉附近中港交流道。警方如此高規格的維安措施,卻是限縮人民基本的表意自由,也讓台灣多元開放的民主尺度,降格成為迎合中國獨裁封閉的低標。
去年為了抗議政府的自我降格與種種警察暴力行徑,台灣民間社團曾經召開聯合記者會,並發起連署抗議行動。更有大學教授與學生自發性地到行政院前靜坐,要求相關行政首長道歉負責。國際人權組織,如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國際人權聯盟(FIDH)、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當時都曾發表聲明,關心台灣的人權狀況是否嚴重倒退。事後遭到國家暴力傷害的當事人向警察提告,也有義務律師為遭集遊惡法起訴的社團人士進行法律救濟,台灣的學界與社團更發起了向監察院陳情檢舉,然而這些法律訴訟與調查結果,都因為事證不足,讓政府迴避責任,拒絕道歉認錯。
人權的普世原則不能為了迎合中國而隨意踐踏。為了更充分了解警察在執勤維安過程是否不當,為了保障集遊言論自由之基本權利的落實,下週第四次江陳會期間,公民社團將派遺觀察員,針對警方維安措施以及民眾集會遊行情況,進行人權觀察。社團也歡迎民眾加入此一人權觀察行動,可以利用具攝影、拍照功能的手機或是數位相機、DV進行現場記錄蒐證,並將相關證據提供給我們作為人權報告之資枓。若有警方有侵害人權之不當情事,社團可進一步提供民眾在刑事、民事、國家賠償等司法協助。社團在記者會公佈專線諮詢電話和本專案部落格網址,民眾可以利用此電話回報江陳會期間人權侵害個案,並上網查看相關訊息。

個案通報與蒐證記錄收集之專線電話
[台中]04-23200455
[台北]02-23639787

相關連結
1221人權觀察行動部落格
台灣人權促進會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2009年12月9日 星期三

[活動採訪] 讓兩公約成為有牙齒的老虎

讓兩公約成為有牙齒的老虎

時間:2009年12月9日下午3:00~4:3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A(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

公民社會對兩公約施行的呼籲與建議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


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理事長黃文雄


澄社執行委員顧忠華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執行委員廖福特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憂心欠缺配套的兩公約將淪為裝點執政者門面的「無牙老虎」、無法確實監督政府對人權的保障,因此於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除對政府目前依據兩公約提出的草率檢討表達不滿,並宣示民間監督政府施行兩公約的決心與行動,對政府相關施政提出嚴正呼籲與建議。~
立法院於今年3月31日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其施行法,馬英九總統也簽署了批准書,完成批准程序,雖然送聯合國存放未成,但同時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兩公約施行法》),卻使兩公約在國內至少有了特別法的地位。關心台灣人權的國內和國際人士都認為這是一大里程碑。
兩公約施行法雖然立法通過,但第九條卻規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因此直至法務部於今(9日)上午向馬總統呈送依據兩公約檢討國內法規與行政措施的報告、宣佈兩公約施行法於今年12月10日施行,兩公約才算真正在國內啟動。上述檢討報告將是未來兩年法務部依照兩公約精神進行各項立法、修法或廢除以保障人權的重要依據。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等逾四十個公民團體參與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雖對國內施行兩公約期望殷切,但憂心欠缺配套的兩公約將淪為裝點執政者門面的「無牙老虎」、無法確實監督政府對人權的保障,因此於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除對政府目前依據兩公約提出的草率檢討表達不滿,並宣示民間監督政府施行兩公約的決心與行動,對政府相關施政提出嚴正呼籲與建議。
聯盟代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批判前述法務部報告「瑣碎、沒有意義」。林峰正指出:「報告內對偵查不公開現行狀況、被告羈押規違背國際人權標準等情形隻字不提,卻淨檢討總統府聘用工讀生作業要點優先考量清寒者有違『平等原則』等雞毛蒜皮情形,甚至連之前宣示要進行的行政措施檢討也付之闕如。」
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直指政府報告「內容令人錯愕、態度漫不經心」:三月份立法院通過的公約版本漏列聯合國標準版本中的罷工權,幸好昨天三讀補正,但是上午的檢討報告還是漏列此一保障,他因此質疑「政府只是做樣板」。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理事長黃文雄說明,今年三月起,公務人員被要求提出各部會主管法規的檢討報告,但至今僅有部份公務人員接受了四堂課、十二小時的「種子教師」相關訓練。林峰正就此提出批評:「期望接受這樣訓練的人員提出有意義的報告,根本像在沙漠裡種玫瑰!」。
聯盟還指出,政府儘管提出檢討,但「執行矛盾」還是嚴重問題。林峰正舉例:法務部在前述報告內提到將促進法律扶助機制,最近卻提出刑法修正案,增列對被告緘默權的限制,以後律師若建議被告行使緘默權,將構成「教唆隱匿犯罪事實」,須負刑責,顯然自相矛盾。
針對上述檢討的錯謬,聯盟更認為目前能夠因應的監督機制不明,「未來兩年內誰來監督?怎麼監督?法務部自承沒有能力承擔,但是兩年很快就過去,如果只像這半年虛應故事,政府根本只是在浪費時間!」林峰正進一步批判。
回應政府報告品質的低落,聯盟要求政府應確保法規檢討與立法、修法、廢法過程透明化,讓民間有效參與及監督,並須設定執行指標與進程表,抱持以兩年以上時間落實兩公約的務實態度。
與會的婦女團體、同志團體、勞工團體、兒童青少年保護團體、身心障礙者權利保護團體、環保團體、原住民族團體、廢除死刑倡議團體、教會團體、政策監督團體均表示將嚴密監督政府施行兩公約的後續規劃與作為。澄社執行委員顧忠華指出:「政府要有眼睛看清自己報告避重就輕,像是集會遊行法、人民團體法等戒嚴時期限制人民權利的法令就該廢除,另立新法保障人民的集會結社權利;政府還要有耳朵聽見民間聲音,我們會開始蒐集資料,未來將提出相對於政府檢討報告的民間『影子報告』」。
孫友聯則表示,勞工團體幾個月內就會提出落實勞工社會安全保障的法令檢討清單,交給政府參考。
而兩公約施行法第六條要求政府建立人權報告制度,馬總統與法務部於上午對此卻均不置一詞,聯盟對此表示不解,並要求政府及時提出說明。
為了讓兩公約成為「有牙齒的老虎」,聯盟還要求政府設立獨立於行政體系以外、符合聯合國《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執行委員廖福特指出:「希望兩公約不只是馬總統的口頭宣示。全球已有一百多個國家設有國家人權委員會,我們期望台灣成立資源足夠、有調查人權侵害案件權力的委員會, 能充分與民間溝通、與國際社會合作,監督國內的人權保障情形」。
聯盟並要求政府籌備並公佈完整的兩公約施行人才培訓計畫、在大學設立國際人權研究中心,以長期提供師資教材、國際合作與政策諮詢;聯盟並認為政府應具體提升人權教育在學校與社會教育的比重,使全民有能力監督政府落實兩公約。黃文雄指出:「政府應比照英國為落實《歐洲人權公約》制定《人權法》(Human Rights Act),以數年時間培訓人才的決心與態度 。」
加入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各民間團體目前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鄭南榕自由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中華民國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上班族協會、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國際法學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台灣自由緬甸網絡、台灣圖博之友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性別人權協會、GLCA幸福生活站、綠黨、台灣環境行動網、綠色陣線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原住民族非政府組織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基督教恩友中心、澄社、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台灣北社、外省台灣人協會、台灣太平洋發展協會、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加入團體持續增加中。

相關連結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關於「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全教會呼籲:以具體行動落實兩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總說明 pdf文件

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活動採訪]2009十大人權新聞 兩公約的第一份診斷書

2009十大人權新聞 兩公約的第一份診斷書

時間:2009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10點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3樓)

1.批准兩公約並通過國內施行法
台灣人權促進會 副會長、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 廖福特


2.釋字第654號宣告律見時看守所之監聽為違憲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執行長 林峰正


3.集會及言論自由相關修法,無法擺脫威權陰影
台灣人權促進會 會長 林佳範


4.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讓原住民面臨滅族憂慮
基督教長老教會總會原宣幹事 歐蜜.偉浪


5.中科四期環評案,環境民主不進反退
台灣環境行動網 秘書長 林仁惠


6.23萬人休無薪假,政府坐視資方鑽勞基法漏洞
台灣勞工陣線 秘書長 孫友聯


7.移民政策小有進步,族群平等仍需加強
南洋台灣姐妹會 執行秘書 邱雅青


8.社維法罰娼不罰嫖,大法官判違憲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執行長 鍾君竺


9.記者沒有言論自由還要被告的「年代」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會長 莊豐嘉


10.醫療法修正,人體試驗受試者保障仍待考驗
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 理事長 郭英調


診斷結果


媒體提問&答覆


今年十大人權新聞為首的就是「批准兩公約並通過國內施行法」。馬總統於去年國際人權日表示將儘速批准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也確於今年3月31日,由立法院通過;更進一步同時通過「兩公約施行法」。這是我國人權發展朝國際標準比照的重要一步,也會對未來提昇整體人權保障,帶來根本性的影響。
馬總統將於本周三(12/9)上午出席法務部典禮,宣布「兩公約國內法」生效並公布法務部蒐集彙整而成的「兩公約檢討文件」,舉出國內法、規、行政措施與兩公約不符之處,並以兩年為期進行改進。而社團將在法務部「兩公約檢討文件」出爐之前,以十大人權新聞,先宣布我們以實例檢測兩公約的結果。
我們樂見政府願意自我檢視與提昇,但也提醒政府,兩公約之落實,不是做一次地毯式清查就可以畢其功;在官方自我感覺良好的前提下閉門造車,與民間現實之見聞感受,絕對會有落差。檢視結果,若非避重就輕,恐怕也是只談技術行政問題,見樹不見林。
因此,台權會希望用今年的十大人權新聞,當作給政府的第一份兩公約診斷書。茲舉數例:莫拉克災後重建,未經審議之下便強迫原民部落遷村,以及草率粗糙的中繼安置過程,違反了「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公約」(以下簡稱經社文公約)中,對適當生活條件之保障,也違反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以下簡稱公民 政治公約)第27條「保障少數族群對其文化之享有」。而爭議多時的「集會遊行法」修法,政府東修西修就是不肯對事先報備制鬆手,也違反了「公民政治公約」中第22條,「非民主社會中之必要(necessary in a democratic society)」之外「不得加以限制」的規定。又如遲至今年初才由大法官宣布違憲之「律見時監聽」,也違反了公民政治公約第14條「有充分時間與便利以 準備其辯護」的核心原則。更如中國籍配偶在台灣的處境,一向有如三等公民,至今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才稍有合理保障,違反了兩公約開宗明義揭示的「權利應普遍行使,不得有種族…政治…國籍或社會出身等任何區分」。今年十大人權新聞違反兩公約之處,詳細分析如下。
這十條新聞只是今年人權狀況的局部。可見通過兩公約只是第一步,絕非藥到病除的萬靈丹,兩公約要對台灣人權起功效,一方面要靠公部門整體意識的提昇,在提出法案、執行政策的整個過程中,都以國際人權標準為念;另方面則要靠完整的監督機制,確保公約落實。
因此,除了點出個別現狀有違公約之處外,在場團體一致呼籲,兩公約的接續政策,應為儘速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聯合國人權機制除了推廣批准公約之外,也鼓吹各國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國家人權委員會為獨立的國家機構,專責監督政府在人權公約之落實、推廣人權教育、進行研究與調查、對政府立法施政提出建言 等等。全世界有160多個國家已經批准兩公約,也有近120個國家成立了國家人權委員會。尤其台灣無法參與聯合國後續監督體系,一個符合聯合國標準設立的 國家人權委員會,才能肩負起兩公約、乃至未來可能簽署其它國際人權公約的監督大任。
在12/10國際人權日馬總統宣布兩公約施行法生效之前,社團率先開出兩公約的第一張診斷書,更強調政府應以國家人權委員會作為改善人權病症的第一帖藥方!

十大人權新聞 違反兩公約之處
1.批准兩公約且通過施行法 ICCPR: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ESCR: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以下各人權新聞違反兩公約之處,不僅以兩公約文本為對照,更對照聯合國兩公約之委員會逐年對兩公約所做之「一般性評議(general comments)」。 一般性評議是委員會對兩公約各條文更進一步、更詳細全面的解釋,也是對不同時代下國際政治、人權進展的呼應。ICCPR已發布一般性評議共33條;而ICESCR則發布一般性評議共21條。台灣於1967年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國際公約」,歷經威權時代、兩次政黨輪替,到了2009年3月31日才由立法院正式批准,全文通過沒有保留。兩公約現有150多個締約國,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但願意自比國際標準,意義重大。立法院並同時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明定兩公約不必送到聯合國存放即有國內法的效力,且要求各級政府機關並應於兩年內檢討法令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必 須完成修法或改進。此施行法以確定將於2009年12月10日生效,法務部也將同時提出一份初步檢視報告,以2011年12月10為期,來完成修法作業。
然而,深受公民社會詬病的是:1) 沒有主責專門機關,僅靠法務部法規處以閉門造車的方式進行檢視,可以看出多少疏漏?僅挑出監所業務之技術性問題,卻不談台灣維持廢除死刑與公約之矛盾,這種檢視難免是「見樹不見林」。2) 四月批准兩公約後,各項重大法案、社會政策仍背道而行,包括莫拉克風災後的原住民部落遷村政策、集遊法修法、速審法及濫行羈押等刑事人權問題等等;不禁令人擔憂,兩公約是否會淪為政治公關,卻沒有落實的效力?
公民社會因此呼籲,必須以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來作為兩公約之後的接續政策。成立過程,與兩公約落實的後續監督,都必須含括公民社會的積極參與,才能真正張顯公約的人權精神。
2.釋字第654號宣告律見時看守所之監聽為違憲
ICCPR第14條之三:在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時,人人完全平等地有資格享受以下最低限度的保證:(3)有相當的時間和便利準備他的辯護並與他自己選擇的律師連絡。ICCPR一般性評議第13號 – 關於司法人權:律師應可在充分守秘的情況下與被告聯絡。律師應能按照其公認的專業標準及判斷,代表其委託人給予法律指導;他不應受到任何方面的任何限制、影響、壓力或不當的干擾。
羈押法第23條第2項規定:「看守所長官於准許接見時,應監視之。」第3項則規定「律師接見被告時,亦適用前項之規定。」第28條則規定:「被告在所的言語、行狀、發受書信內容,可供偵查或審判上之參考者,應呈報檢察官或法院。」簡單的說,在押被告的一舉一動都被監視著,對於被告在所內的不良行為,看守所甚至可以向檢察官或法官「打小報告」。但是,辯護人與被告在不受干預地溝通交流,是憲法保障被告行使防禦權的重要內涵;而且ICCPR第14條也規定,被告「有相當時間和便利準備他的辯護並與他自己選擇的律師聯絡」;但羈押法規定律師接見時看守所可監聽監看、可疑行徑又應呈報院檢,接見時律師與被告不敢講太多,當然無法充分溝通,根本就違背ICCPR前開條文揭示的意義。本號解釋終結了長久以來律師接見在押被告的監聽及錄音,也勾勒出了律師在憲法上的正面形象:律師絕非偷偷摸摸和被告串證、湮滅證據的共犯,而是協助被告行使防禦權,以強化法律程序正當性之人。這是被告防禦權行使的一大突破。
本號解釋理由書並提到,若要限制在押被告與辯護人自由溝通權利,應由法院決定並有相應之司法救濟途徑,其相關程序及制度之設計應明確規範。遺憾的是,對於在押被告以外,受警詢及偵訊的被告或受刑人,或其他依法被拘留之人,似乎並不在本號解釋範圍之內,這讓本號保障律師與當事人自由溝通權的意旨,打上了不少折扣。
3.集會及言論自由修法,無法擺脫威權陰影
ICCPR第19條之2: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ICCPR第21條:和平集會的權利應被承認。對此項權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限制,除去依照法律以及在民主社會中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而加的限制。ICCPR一般性評議第10號 – 關於思想自由:締約國如對行使發表自由這種權利實行限制,不得有害於這一權利本身。ICCPR一般性評議第25號 - 關於參與公共生活與和投票
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也是有效行使投票權的重要條件,必須受到充分保護。自去年底馬英九總統說要「把街頭還給人民」以來,行政院、立院國民黨團便積極對「集會遊行法」展開修法。然而行政院自第七屆第二會期所提出的條文,雖然取消了集會遊行的刑事刑罰,卻加重了行政刑罰;在禁制區、解散命令、跟強制報備制上,也只是換了名稱沒換內容。在立院第三會期因集遊法被馬總統點名為「九大優先法案」,一度傳出國民黨將強力動員表決過關。後在民間社團、行政院人權保障小組諮詢委員、學者的施壓下,國民黨團再次提出修正修正草案。再修正之草案,確實在諸多行政罰、解散命令、禁制區等問題上,都對公權力予以限縮,但是對於最根本之強制報備問題,仍十分堅持。民間一再表示強制報備制應改為「自由報備制」,因強制報備制乃出於一種「控管」的威權心態,違背憲法、及剛簽署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肯定的,自由「和平集會」之權利。在六月底第三會期結束之際,仍然沒有共識,未有進展。
在集遊法草案於立院僵持的過程中,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副理事長李明聰,分別因2008年11月立院前抗議集遊法之行動及行政院靜坐抗議,分別於2009年6月1日與5月31日,以違反集會遊行法之「首謀」遭起訴。隨後民間社團亦號召了「百人自首」連署活動,於7月13日召開記者會,公布130位學者與社團個人之自首名單,聲援李林。李林兩案目前仍在開庭審理中。
立法院於第三會期,另通過了「行政中立法」,內容廣泛限制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的教師,及中央研究院在內的所有公立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政治參與及意見表達自由。同時更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提案修改「教育基本法」,將前述的法律要求,擴張到所有公立學校的教育工作者。
上述集會與言論自由,乃最基本的公民與政治自由,從上述修法與個案可見,兩項基本自由均呈現趨向保守威權的態勢。
4.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讓原住民面臨滅族的憂慮
ICCPR第27條:存在著人種、宗教、或語言的少數人的國家中,不得否認這種少數人同他們的集團中的其他成員共同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和實行自己的宗教或使用自己的語言的權利。
ICCPR一般性評議第23號 – 關於少數族群:依照第27條(少數族群之權利)受到保護的權利之方面―例如享受某一種特定文化―可能是和領土和資源的使用密切相關的一種生活方式。對構成少數的原住民社區成員來說,這一點可能特別真切。
ICESCR一般性評議第21號 – 參與文化之權利:原住民的文化價值與權利與他們所承襲之土地、與大自然的關係密切相關,因此必須被考量、尊重及保護,以避免傷害其特有的生活方式。
莫拉克風災造成南台灣極大的災難,約七成災區為原住民地區。根據內政部的報告:死亡610人、受傷33人、失蹤81人、撤離24950人、農林漁牧及民間設施災情損失約164億。立法院通過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其中第二十條,賦予強制遷村的法源,明定各級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劃設 「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強制遷居」、「遷村」。這樣的重建政策很可能對災區原住民造成更大的滅族危機,因為:
一、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對於災區進行了初步勘查,並將進一步劃設「特定區域」來限制使用或強制遷居。但該調查團成員多為外來的學者專家,災區族人代表無法參與,完全沒將原住民族在地的生活經驗、山林智慧與需求放入考量。
二、大部份原住民對其生存的山區土地僅有使用權利(依政府認知,原鄉土地全為國有),不像漢人的土地均具「合法」之所有權,故原住民無從「依法」向農委會申請農林損失之補助,這是長久以來未考慮原住民土地所有權概念的制度不公。
三、「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廿條還規定「特定區域內」之土地「終止租用」,將導致留在原鄉的族人,再也不能在自己的傳統領域裏耕獵維生。原住民保留地的結構問題,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承認原住民傳統領域及自然資源之平等基礎上來妥善處理,但現在政府欲利用「重建條例」便宜解決原住民保留地的使用問 題。
四、原鄉族群強制遷村到平地,原本奠基於山林文化的生活智慧,勢必在都會中被迫改變式微,下山的族人很可能變成都市中的弱勢族群時,對於原住民族群的認同及精神文化延續亦將是全面性的崩解。
5.中科四期環評案,環境民主不進反退
ICESCR一般性評議第14號 – 關於享有達到最高建康標準的權利 各國還需採取措施,防止環境和職業健康危險,和流行病資料顯示的任何其他威脅。為此,他們應制定和執行減少或消除空氣、水和土壤污染的國家政策,包括重金屬的污染。
ICESCR一般性評議第7號 關於住屋權/迫遷 如果沒有得到充分的保護,任何人有權不受強迫驅逐。該條除其他外,承認任何人的住宅有權享受保護,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國家有義務確保這種權利受到尊重,不由於資源多寡的考慮而改變。
中科自民國91年起陸續開發台中、虎尾、后里等三期園區,後來又規畫在彰化縣二林鎮開發中科四期園區,總面積635公頃。中科四期歷經半年審 查,10/30環評委員決議有條件通過環評,雲彰地區農漁民帶著農作、蚵殼、舉著白布條四處抗議,抗議中科四期的廢水及化學毒物會毒害當地環境,影響兩縣共十多萬農漁民生計,地方強烈反彈。環評法設置的目的為「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然而中科四期開發案的環評審查過程卻嚴重違反民主程序、危害人民生命財產權益。
一、審查過程自訂遊戲規則,違反民主程序:中科四期審查過程中,環境主管機關獨斷制訂旁聽要點、延續會議等內規,阻礙民眾與環保團體參與環評審議。過程中諸多問題未能釐清,環評卻已強行過關。
二、與民搶地: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強迫搬遷之實,行政院國科會以發展面板產業為全國「公共利益」之由,將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強制徵收中科四期二林基地預定地的私有土地,但中科四期是為提供特定廠商擴廠之土地需求,強制徵收顯然有圖利特定私人廠商之嫌。
三、污染環境並嚴重影響當地農漁牧民的生計,以高科技經濟發展為名,扼殺當地農漁牧業民生產業,中科宣稱將創造兩萬多的就業機會,但其帶來的污染將嚴重威脅當地農漁畜牧業約十萬人的生計,一旦設廠開始排放廢氣廢水,更將殃及全國民眾的食品安全健康。
6.23萬人休無薪假,政府坐視資方鑽勞基法漏洞
ICESCR第七條:人人有權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條件,特別要保證:(四)休息、閒暇和工作時間的合理限制,定期給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報酬。
ICESCR一般性評議第18號 – 工作權:工作權利要求締約國…”刺激經濟增長和發展,提高生活水準,滿足人力需要,並克服失業和就業不足”。…締約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尤其是減少婦女、弱勢和遭排斥群體的失業率。第六條第一款載有工作權利的定義…包括每個人有權自由決定接受或選擇工作…不以任何方式被強迫作出或從事就業,並有權加入一種保障每個工人就業的制度。它還意味著不被不公平地剝奪就業的權利。
距離去年金融海嘯已經滿周年,勞委會十一月初公布最新數據,到十月底,全台仍有26377人在休無薪假,最高峰時期為今年二月底的23.8萬人,平均每月約休4到5天無薪假,其中又以製造業人數最多。另外勞委會三月份曾抽查全台實施無薪假企業,其中38.9%有違規事實,以勞資未合意就實施無薪假和給薪未達基本工資等為主。勞基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另外第21條工資的規定是:「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 低於基本工資」。依照勞基法所有重要勞動條件,除非經過勞工同意,都不可隨意變更(不論增加或減少)。勞工依約於正常的工作時間提供勞務,而出於雇主的因素導致在正常工作期間無法充分利用該勞動力,按照勞基法,雇主就應該照常給付工資才是。
但勞委會對於「無薪假」原先根本沒要求「需經勞工同意」,就坐視企業放無薪假,遭批評後再改口。實務上許多企業實施無薪假,並沒有經過勞工同意,且不同意的勞工仍然被強迫放無薪假或遭裁員所引發的勞資爭議,勞工局亦未積極介入處理。政府帶頭鑽法律漏洞,將勞基法中沒有的「勞動力彈性化」偷渡進來,以後遇到重大經濟危機都這樣來搞工時與工資的彈性化,將導致台灣勞動法令全部無用。
企業的無薪假,個別勞工根本沒有對等的資訊權與協商權以作出「不同意」意見(亦無法作出有效的「同意」)。無薪假背後的意識型態是勞資雙方共體時艱,避免裁員。若「共體時艱」是某種勞工參與企業決策的「產業民主」模式;若無薪假的實施前提「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勞方」與「資方」屬於集體勞動法的範疇。但在一個集體勞動權被禁止的情況下,個別勞工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同意與產業民主的機制建立,「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始終只是權力者的謊言。
7.新移民 移民政策小有進步,族群平等仍需加強
ICCPR及ICESCR第二條:本公約所宣布的權利應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種族、性別…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分。
ICCPR一般性評議第18號 – 不歧視:不歧視、法律面前平等以及法律的無差別的平等保護,是保護人權的基本而普遍的原則。如果一國中某一部分人口的普遍狀況阻礙或損害他們對人權的享受,國家應採取具體行動糾正這種狀況。
長期的政治因素(從早期的反共教育到後來的去中國化)影響之下,中國籍配偶雖然同樣身為台灣人的妻子、母親,卻比其他國家來的新移民姊妹承受更多的敵意和歧視,兩者適用的法令也不相同,而中國籍配偶在台灣取得居留或台灣身份證的規定,以及各項權利與一般外籍配偶更是大不同。今年6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 過,7月1日公佈實施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條文,對於中國籍配偶與台灣家人的權利多了一些些保障與尊重,例如:合法入境的中國籍配偶可以享有工作權,不需要另外申請工作證;取得身份證的年限從原本的八年縮短為六年;有較完整的遺產繼承權。雖然修正條文已經較以往有所進步,但是中國籍配偶取得身份證的年限仍較一般外籍配偶長,集會結社自由亦受限制,這是本次修法未竟之功。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移盟)推動修正的「移民法」在2007年11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為了同步推出相關施行細則,則等到2008年8月1日才公布施行。移民法中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不得作商業廣告」,也就是說,從此跨國婚姻仲介不能再出現「越南新娘二十萬」、「保證處女」這類的「買賣」廣告。此外,要從事跨國婚姻媒合必須先向移民署登記立案成為非營利單位,由移民署監督管理,同時也要將媒合跨國婚姻的各項花費和資訊透明,以確保有意結合之男女雙方的權益。新移民政策應照的平等、集會結社、表意自由、勞動、國家保護家庭的責任、社會保障等各項權利,皆是兩國際公約所強調保障基本人權。今年台灣新移民相關法令與政策雖然稍有進展,但化解社會的偏見、誤解與歧視,將有待政府與公民社會共同努力。
8.社維法罰娼不罰嫖,大法官判違憲
ICCPR及ICESCR第二條:本公約所宣布的權利應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種族、性別…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分。
ICCPR一般性評議第18號 – 不歧視:不歧視、法律面前平等以及法律的無差別的平等保護,是保護人權的基本而普遍的原則。如果一國中某一部分人口的普遍狀況阻礙或損害他們對人權的享受,國家應採取具體行動糾正這種狀況。
1997年台北市政府廢除公娼之後,台灣開始推展性工作除罪化的運動,其中廢除社維法第八十條罰娼條款一直是妓權運動主要的目標之一。大法官會議11月6日作出釋字第666號解釋,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條款違憲,已侵害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原則」。然而針對性工作除罪化,部份婦女團體站在反剝削與反人口販運的立場,認為娼妓與嫖客之間存在著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不能視為一種工作,因此主張不罰因經濟壓力賣性的人,但應罰嫖、罰性交易中獲利的第三者。
大法官解釋「僅處罰意圖得利之一方(罰娼),而不處罰支付對價之相對人(不罰嫖),並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之標準,法律上已形成差別待遇」,長久以來台灣政府皆是「罰娼不罰嫖」,接下來政府能否對性工作合法化,藉以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權,形成「娼嫖都不罰」,亦或轉為「罰娼又罰嫖」、「罰嫖不罰娼」的情況,在大法官這次釋憲文中,還留下不少伏筆。未來政府是否會依照兩公約精神,完成「成人性工作管理法」,保障成年人間合意的性交易行 為,但是對於性交易營業涉及公共利益的部分,包括公共衛生、勞動保護、防制周邊犯罪行為等,採取適當有效管理措施,仍然有待觀察。
9.記者沒有言論自由還要被告的「年代」
ICCPR第十九條: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在八八水災期間,年代在8月10日晨間時段開放接受災民求救call-in,並向災民表示將會馬上通報相關機構,但實際卻延遲到當日深夜才通報。經兩名員工反應上級未獲正面回應,轉而在自己的網路部落格抒發心情。豈料,兩名員工竟遭年代予以解雇並提出妨礙名譽之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月30日的調查報告證實,年代電視台處理call-in,確有延遲、疏漏通報之處,但由於無法律明確規定新聞媒體需通報災情,所以NCC做出之懲處,僅發函要求年代電視台檢討改善,並加強內部員工教育訓練。
ICCPR第十九條:「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即使這些權利的行使帶有特殊的義務和責任,須在符合保障重大公共利益的原則下進行。姑且不論每一人皆應享有言論自由之權利,年代新聞記者所進一步揭露的訊息,已明顯涉及「電視台是否立即轉達災民求援訊息」之重大公共利益。
年代電視台名譽受到傷害,看似有權基於媒體內規、工作倫理進行懲處,但逕予開除實不符合勞基法規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工作權之承認,包括人人應有機會憑其自由選擇和接受的工作來謀生的權利,並將採取適當步驟來保障此權利。但媒體資方在NCC尚在調查階段,就逕行裁員處分,爾後的勞資協調過程,拒不讓步導致協調破裂,使兩名員工遭受生計及身心的巨大壓力。這一起年代事件,正反應了台灣新聞工作者的工作權、言論自由與新聞專業,正在媒體資 方的控制下,考驗著主流媒體對於「以公共利益為前提說出真話」這項價值的終極信仰。
10.醫療法修正,人體試驗受試者權益保障仍待考驗
ICESCR第12條:承認人人有權享有能達到的最高的體質和心理健康的標準。
政府近年來大力推動「生醫科技」,冀望該產業成為台灣下一波經濟轉型的主力。生醫科技之發展,與人體試驗之實施尤其相關,受試者的權益保障在其他先進國家發展生技研究為首要之務,因其關係著人民之自主、隱私權、身心健康等基本權利。過去人體試驗法規未能周全,不論是藥商進入校園招募受試者,或研究者違反人體試驗研究倫理,都將使經濟弱勢的受試者因此陷入健康受損或權益受損的危險中。
今年立法院所通過的醫療法修正,在第八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中補強了「人體試驗」的定義強調對受試者自主意願的保障,也稍強化了審查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的獨立專業性。第九十八條與一百零五條則對於違反醫療法中人體試驗規定的研究機構得處以罰則處分,讓受試者的權益得到進一步地保障。不過,由於醫療法僅限於醫療機構、新醫療器材、新醫療技術、新藥品等研究項目,而目前的人體試驗卻並不僅限於這些機構及項目,因此,受試者的人權仍需透過全面性的立法,才能真正達到保障的目的。

相關連結
台灣人權促進會 2009十大人權新聞 兩公約的第一份診斷書

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活動採訪]就「集遊法修廢」問題三問江部長—李明璁、林佳範教授庭後記者會

就「集遊法修廢」問題三問江部長—李明璁、林佳範教授庭後記者

時間:2009年10月12日(星期一)11: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C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1號3樓)



繼林佳範教授集會遊行法案於9月21日進行第一次準備程序後,李明璁教授集會遊行法案也將於10月12日上午九點半於台北地方法院進行準備程序。當朝野一致高喊「廢除集遊法刑罰規定」,當馬總統一再聲稱「落實人權公約」的同時,竟然仍有人必須為集會遊行,面臨法院刑事審判,這實在是莫大的諷刺。
我們對於檢察官無視憲法言論結社自由保障、以及標準不一的濫行起訴,感到憤怒。更令人不可思議的,面對外界對集遊惡法的批評,學者從政的江宜樺部長在接受中央通訊社之專訪時竟說:現行集遊法的修法「怎麼改都絕對可以說是進步」,如果從事社會運動的朋友批評修法幅度,「那乾脆不要修」。江部長的上開言論,與過去以「自由主義」學者自詡的江教授,大相逕庭。
為此,關心集遊法修廢問題的朋友,將在10月12日李明璁教授案準備庭結束後,召開記者會。會中邀請律師團報告開庭情形;司改會並將就檢察官起訴之荒謬提出說明;台大政研所幾位曾受教於江宜樺教授的學生們,將從政治理論出發,就集遊法修廢的相關問題,請教江宜樺部長;臺灣守護民主平台,也將就集會遊行法的修廢提出聲明,要求馬政府與國民黨,重新檢討立法院國民黨團集遊法修正版本的正當性與合憲性。

延伸閱讀:
針對集遊法 請教江宜樺老師(黃威霖、陳盈全)
李明璁教授因為被視為去年11月行政院前和平靜坐抗議的「首謀」,被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12日首次出庭,重新凸顯現行《集遊法》的荒謬。作為一群關心《集遊法》修法的學生,希望能藉此機會向主管《集遊法》的首長─內政部長江宜樺教授提出一些問題。
江老師對於《集遊法》的修法態度,平民如我們只能從媒體報導中窺知。在9月29日中央社的報導中:「原本的條文太保守,怎麼改都絕對可說是進步」、「比起不修法,目前的修法方向絕對是進步,外界可批評進步不夠多,但不能說愈修愈退步,否則乾脆不要修,『我那時真有點動氣了』」、「若要路權就一定要報備,警察機關才能事前規劃」,對於老師意見的轉述,實在令學生們驚訝。希望江老師能公開說明您、或由您領導的內政部,對於修法意見究竟為何。

台灣應有集遊保障法
報導中所謂「目前絕對進步的修法方向」,是否指的是去年11月由行政院草擬、今年6月國民黨團修改的《集會遊行法》草案?報導所載的「若要路權就一定要報備」是否表示江老師認為「強制報備制」是《集遊法》不可改變的原則?如果老師真的支持「強制報備制」,那真的令學生們憂心!該草案仍存在許多問題:
雖然草案將報備時間從5日前縮減到72小時之前,但不變的是,不論集會人數多寡、有沒有影響交通,只要沒報備就是違法。前年6月,台灣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為了抗議NCC(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未提出電磁波評估報告前就濫發WiMax執照、憂心危害大眾健康,獨自一人至NCC前靜坐絕食抗議,因引來不少群眾前來關心,竟被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提告,雖隔年高等法院判陳會長無罪,但這一年多來當事人為「違法」所付出的時間精神,誰來賠償?
雖然草案取消地方主管機關與警察的事前解散權,但仍可在現場逕行宣告「行為違法,立即解散」,如果地方行政單位可以逕行解散遊行,弱勢團體們若連在街頭宣傳理念、尋求支持與聲援的空間都被剝奪,那麼沒錢登全版廣告的小老百姓們如何發聲?
雖然草案取消罰金下限與連續處罰,但由於改採行政罰,地方分局可在不經法院審理的情況下,逕行罰鍰20萬元!難道除非有財團或政黨撐腰,否則小老百姓最好別上街頭?
台灣應該有一部「集會遊行保障法」,幫助尋常百姓、社會弱勢發聲,讓這個社會更加公平正義。當權者不該假設人民都想「上街來亂」、處心積慮地把民眾隔離街頭,公共空間的秩序已有諸多法律維持,無須再有一部「集會遊行限制法」,假借秩序之名,行箝制發聲之實。
或許近幾年曾有大型集會遊行出現零星暴力事件,增添了集會遊行的秩序考量,然而學生們與讀者們都不曾忘記,江老師在2005年紅衫軍時,曾投書題為《龍女士,您誤解憲政民主了》一文,裡頭寫道:「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太容易地掉入憲政主義的反面─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維。」
老師並強調:「如果我們連這種符合憲政民主精神的群眾運動,都還要像內政部那樣以曲解法治的歪理來加以恫嚇,或是像龍小姐這樣以誤解民主的說法來加以勸阻,那就真不知道我們想要培養、想要建立的是怎樣的民主政治文化了。」

別以「曲解法治」恫嚇
學生們相信江老師不會「以誤解民主的說法來加以勸阻」,平民們也相信江老師所領導的內政部不會像當初的內政部一樣「以曲解法治的歪理來加以恫嚇」,對於要培養以及建立怎樣的民主政治文化,我們希望江老師能在文章發表的4年後,再一次地公開說清楚,以釐清諸多誤會。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研究生,本文代表11位研究生之意見

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

[活動採訪]大鯨魚對付小蝦米 年代非法解雇員工

大鯨魚對付小蝦米 年代非法解雇員工
記協、勞陣、媒觀等逾20多個團體至台北地檢署前聲援


時間:2009年9月24日(四)下午14:00-14:30
地點: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門口(台北市博愛路131號)

當事者 穆光中 採訪-1


當事者委任律師 智元法律事務所 蘇彥文 採訪


當事者 穆光中 採訪-2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 莊豐嘉 發言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孫友聯 發言


財團法人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 管中祥 發言


智元法律事務所律師 蘇彥文 發言


當事人 被年代非法解雇之導播 穆光中 發言


年代新聞台員工在部落格發表〈無聲哀號〉一文,指出公司內部疏於回報災情,短短數天引發社會強烈迴嚮。對此年代新聞台除了將兩名員工予以解雇之外,並對其提出「妨害名譽」之告訴。9月24日下午3時15分,兩名員工將親至台北地檢署說明案由。
當天下午2點,記協等聲援團體將於台北地檢署(台北市博愛路131號)前召開記者會,由當事者年代新聞台導播穆光中向社會大眾說明事件來龍去脈。事發至今,已有超過20個團體,以及近500位公民聲援支持。我們認為兩名員工基於社會公益,勇於指出公司內部的缺失,年代新聞台不應於此案尚在調查之時,就逕行裁員處分。
我們認為,八八水災發生之際,年代接受災民求救CALL-IN電話,實際上卻未做好通報程序準備,事後還以提告手段恫懗盡職員工,並以尚待查證之藉口,掩蓋延遲通報延誤求災之實,如此以大鯨魚對付小蝦米不符比例原則,實在令人無法接受,記協等公民團體在此籲請年代電視台以社會公器之責,在9月24日台北地檢署第一次偵查庭前,撤回告訴並且回復工作權及回復兩人名譽,向社會大眾交代。


無聲哀號全文
八八水災,一場措手不及的苦難鋪天蓋地而來,還無法消化所有訊息,只能眼睜睜看著人間煉獄不斷折磨那些良善人們。
原以為,可以本著職業上的優勢,盡點微薄心力,搶下飛快流逝的時間,也許在我們所不知道的地方,能讓一家人團圓過日。
早晨八點過後,一通天外飛來的Call-Out電話,讓我萌生上述希望;鄒先生在話筒那端懇求各方人士前往甲仙救援,一串地址在他口中像是不斷的祈禱般念著,我急著想打上完整內容卻聽不清細節,沒想到的是,我問出的話只得到這樣的回應「為什麼要打地址?為什麼要通報?民眾只是打進來和主播講一下而已啊!」不能明白,我們這麼做為了什麼,一份媒體應盡的道德又在哪裡,一間企業該負起的社會責任是否已經盪然無存。
無法理解的情緒持續,直到一小時後我懂了,原來我們狠狠的利用人民脆弱著急的心情,做為新聞內容的來源,原來我們狠狠的利用人民,做為免費記者報馬仔,好讓各位嬌貴的記者同仁們穿著美麗高尚的衣裳在安全無風雨之處遊走,在辦公室裡看著電視畫面做虛偽致極的電話連線,佯裝出急迫擔憂口吻。
接下去的每小時新聞,民眾依舊抱著一絲希望,也許能在我們身上看到奇蹟,盼望我們能迅速為他們發聲聯繫,可能再等一下下親人就會有消息傳回來,人們不斷Call-In,我們也死皮賴臉催促著快打電話吧,我們可以幫你的忙會幫你通報相關單位,事實是什麼,只是成堆寫滿名字電話地點的小字條躺在無人理會的桌上,四面八方的小小期盼,全成了沒有出口的垃圾;不能接受,我四處問著答案,只不斷得到一抹詭異的微笑配合一個“噓”的手勢,早上八點到下午三點,沒有人去理會過那些上過線哭泣拜託求求你的悲傷絕望。
多麼可笑,具有龐大聚眾力量的媒體,為了模仿為了收視為了效益,寧可背棄該有的職責反叛痴痴相信我們的群眾,不惜撒下漫天大謊,主播們信口開河裝出關懷神情,編輯們加派人手接聽電話,負責送出字幕的我們也不斷配合演出,送上Call-In電話吸引人們成為犧牲品,消費他們的悲痛踐踏他們的親人撕扯他們的等待,我們不斷質疑這般行徑卻只是對牛彈琴,無奈的悲哀之下,我們成了黑心企業共犯結構的一員,做了羞恥之事卻無法逃脫,淚流滿面卻無能為力,一齣齣噁心戲碼,還在上演,沒有資格大聲嚷嚷,因為明天後天的我們,仍繼續打鴨子上架強迫演出。
繼續違背良心吧,你們的無恥惡行會有報應之日。

2009年8月26日 星期三

[活動影片]台灣原住民族抗議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國際記者會

台灣原住民族抗議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國際記者會

馬英九不能推卸責任,強制遷村會毀滅原住民部落文化!


時間:2009.08.26上午10:00
地點:凱達格蘭大道前

抗議遊行


代表發言-1


災民代表發言


代表發言-2


媒體訪問


88水災重創南台灣,其中更對台灣原住民族部落,產生了致命性的傷害。許多原住民部落不但面臨族人驟逝、家園田地流失的打擊,生計陷入困境,未來的文化傳承更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
昨天馬英九在重災區那瑪夏村,面對原住民部落強烈質疑國民黨版的「災後重建條例」將會導致原住民部落文化的毀滅,但是馬英九卻將重建條例的問題完全推卸給立法院,說他沒有權責處理。身為國會最大黨的主席,難道馬英九不應該為這麼一部問題叢生的重建條例負起責任嗎?
此次亟待遷村的受災區域,大多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早期許多原住民部落,配合國家政策或考量當時社會環境下進行遷村,還有許多部落因受到迫害,而舉家遷徙到安全求生的處所,在困厄的時刻落腳現址,已與當地的土地建立起情感與緊密的互動,才得以發展屬於自己的文化習俗與生命意義,這是原住民與自然和平共處的重要精神。但在不當政策的主導開發下,外來財團官商勾結的濫用與破壞,卻要原住民承擔這份惡果。現在台灣原住民族還要面臨遷村滅族疑慮的恐懼,無疑對原住民族集體發展權是雪上加霜!全球原住民議會於1985年就曾痛心的指出:「除了直接射殺我們之外,最有效消滅原住民的方式便是將我們和我們的土地分開。」
依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十條:「原住民族不應被迫遷離他們的土地或領土」,過去國內外草率強制原住民遷村案例不勝枚舉,遠離了土地、破壞了族人間的聯結、撕裂否定了文化族群的集體性,都把原住民族推入無止盡的傷痛。原住民要求『莫拉克颱風災害重建特別條例』應納入原住民部落災民參與協商的機制,正如同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第十八條指出:「原住民族有權參與任何影響他們權利的決策過程」,只有決策透明、公開參與的情況下,也許需要更多的時間選址,但才能確實保障原住民個人及集體的權益。

2009年8月23日 星期日

[活動轉播]民主、人權與生態危機,災後重建條例民間公聽會

民主、人權與生態危機,災後重建條例民間公聽會

時間:2009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2:00-5: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B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1號3樓)

錯過了嗎?請看重播!













































行政院院會於20日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朝野黨團21日已協商決定「25日、26日及27日召開臨時會,草案逕付二讀,且不提復議,最後一天前一定要完成三讀。」,也就是說,從13日晚上行政院宣布要草擬特別條例開始,攸關數萬災民永久家園要如何重建的法制,在短短14天內,就要被草率決定。
審視這部草案,處處充滿反民主、侵犯人權、漠視生態與原住民文化的恣意規定。短短24小時內,論者已提出之批評即包括:「缺乏地方參與重建決策的機制,缺乏在地觀點的產業重建,缺乏生活重建專章」、「完全沒有原住民參與遷村決策的機制」、「政府似乎要跳過安置機制,讓具備龐大募款能力的慈善團體,直接來興建房屋。這種由上而下的安排,缺乏對原住民災民的尊重,沒有思考到如何保護他們的文化、經濟圈。」(參見苦勞報導《批判風災重建條例系列》),台灣綠黨亦發表聲明「重建條例第十三條將凍結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由最該對八八水災負責的水保與水利『機關會勘』取代各項獨立委員會審查,根本是『請鬼提藥單』」「強制遷村並無配套措施,將造成台灣人權的嚴重倒退。」,然而,這樣的聲音,卻無法被主流媒體及政府重視。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特在立法院臨時會開議前一天,舉辦民間公聽會,廣邀社運團體、地區自救會代表與學者專家出席,讓民間的意見發聲。並將在最快的時間內,將會議記錄發送給媒體、朝野黨團及全部112位立法委員。莫拉克已造成了數百位死難者,140多億的農業財務損失,但錯誤的政策所導致民主、人權與生態的浩劫遠甚於天災。在此家鄉重建的關鍵時刻,立法院必須傾聽民意,審慎做好把關工作。

主辦單位: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持人:賴中強(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執行委員)、劉紹華(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勿讓<災後重建條例>變成災害重見!!
民間社團共同聲明

行政院院會於20日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朝野黨團21日已協商決定「25日、26日及27日召開臨時會,草案逕付二讀,且不提復議,最後一天前一定要完成三讀。」,也就是說,從13日晚上行政院宣布要草擬特別條例開始,攸關數萬災民永久家園要如何重建的法制,在短短14天內,就要被草率決定。
莫拉克已造成了數百位死難者,140多億的農業財務損失,但錯誤的政策所導致民主、人權與生態的浩劫遠甚於天災。在此家鄉重建的關鍵時刻,立法院必須傾聽民意,審慎做好把關工作。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與台灣人權促進會於24日舉辦「災後重建管理條例」民間公聽會,廣邀社運團體、地區自救會代表與學者專家出席,會後並作成會議記錄重點摘要寄給各立法委員及媒體。同時,我們對莫拉克重建條例草案有以下二點聲明:
一、我們抗議草率通過「重建條例」!行政院與立法院的草案擬定完全把災民排除在「重建決策機制」之外,沒聽取災區的聲音,是對受災者莫大的侮辱。現階段政府應該先要做的是把受災範圍、災民需求調查清楚,並優先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但很多救災、收容等措施政府都尚未處理完成,卻要急著通過一部問題叢叢的重建條例草案。粗暴的「重建」將是對災民和災區的二度傷害!!
二、我們主張「重建決策機制」應該由下而上,必須到災區去舉辦「公聽會」聽取災民及民間社團意見。救災當然要爭取時間,但重建的過程絕不能急就章,決策程序必須資訊公開、公民參與、充分討論。如此貿然、草率通過「重建條例」,卻只是方便行政機關擴權逾越既有法律位階,只是圖利少數企業、財團,卻將為台灣的人權、生態與部落、農村製造更多災難!

發起團體: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人民火大聯盟、土地銀行工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水患治理監督聯盟、主婦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生態學會、台灣原住民族非政府組織聯盟、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台灣環保聯盟、社區營造學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法律扶助基金會、民主學法會籌備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南方部落重建聯盟、那瑪夏鄉達卡努瓦自治會、桃源鄉勤和自治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高雄縣卡那卡那富文教發展協會、嘉義縣山美社區發展協會、屏東縣平和社區發展協會、屏東縣原住民永續發展協會、原住民同志口述歷史工作小組、綠色行動聯盟、高雄縣保育人員工會、長老教會泰爾雅中會、泰雅族馬里光、基那吉部落聯盟、農村陣線、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荒野保護協會、地球憲章聯盟、鄒族青年重建委員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自主工聯、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靜宜大學南島民族研究中心、綠色鬥爭工作室、綠色陣線協會、綠黨、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擴大連署中)

2009年8月11日 星期二

莫拉克颱風救援物資相關資訊整理

莫拉克颱風過境重創南台灣,有許多受困或被迫撤離家園的同胞亟待幫助。儘管並非專業救災人員,無法在現場伸出援手;但安穩坐在家裡躲避風雨的我們,總是可以略盡綿薄,扮演後援部隊,把實用的物資送到需要的人手上。以下資料主要摘自批踢踢實業坊Emergency板置底文,鳴謝原作者willyt君及板友berniechen君、Capen君的整理。(by washingbear)

本文版權沒有,歡迎以任何方式轉載,謝謝大家。

同時提醒您,捐贈物資前請先用電話與各單位洽詢,依各地物資需求捐贈。
並多多利用救援物資集散地圖:http://tinyurl.com/nxbz9x,以確保實際需要與效率!

◎ 一般捐贈物資:水/奶粉/乾糧/泡麵/電池/手電筒
清潔用品 / 民生必需品:1.漂白水 2.菜瓜布 3.洗碗精 4.衛生紙 (少許的尿布和衛生棉) 5. 雨鞋、毛巾、藥品、睡袋、棉被、衣物、照明設備(手電筒、蠟燭等)、奶粉、紙尿布等

◎各地志工注意事項:
穿短褲、t桖、方便工作 帶頂帽子可以避雨 穿球鞋可以防滑
搬重物的時候蹲下來、盡量不要彎腰預防受傷
不要主動開車門、讓車主下車說東西放哪邊
請開車送物資的鄉民注意行車安全
(本資訊由worain提供) 8/10 21:54


【適合的物資】

礦泉水
請務必以「清水」、「礦泉水」為原則,勿送有甜味飲料、或者是氣泡飲料(如可樂、沙士之類)。

乾糧
請務必以「低鹽分、低調味」的乾糧為主,例如一般超商買得到的口糧,或者是有一點鹹味的蘇打餅乾、消化餅為主。不要購買零食類的東西,例如洋芋片(充氣包裝容易破損、佔空間且造成運送困擾)、夾心餅乾之類,尤其是夾心餅乾,裡面的奶油在災區的環境容易壞。

易開罐罐頭及熱量食品
低調味的麵包和巧克力,低調味的麵包主要是土司、波羅這種為主,現在市面上多數會放果醬、奶油、起司、肉鬆等等調味的
麵包送到災區無法存放、會壞掉,大家想買麵包還是以土司類為主,比較好存放、也比較不容易腐敗。

純鹽巴
除了鹽巴之外,其他都不要(不要放糖味精啥的),鹽巴主要維持災民體內電解質,可以讓他們配著乾糧、土司或加在水裡面飲
用。

藥品
簡單、災民容易使用的物品為主,例如消毒雙氧水、碘酒、OK繃、萬用繃帶等,至於比較複雜的藥品,就交給專業的民間救難團體去準備。


水會在72小時內退去,大家瘋狂訂購的物資會在這兩天內陸續抵達
後續需求的物資以:清潔用品 / 民生必需品為主
1.漂白水 2.菜瓜布 3.洗碗精 4.衛生紙 (少許的尿布和衛生棉) 5. 雨鞋

災區衛生紙永遠不夠用!
藥劑噴灑會有萬能國軍去做,只是藥劑量要足夠!所以需要漂白水去調配。



【物資與人力徵求處】


<高雄>

1. 中華民國空降特戰部隊退伍弟兄協會,
目前與涼山特勤隊合作進行救災,
提供受災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條件所需的食物、飲水與物資。



物資寄送地址:

高雄市80251苓雅區金門街5號
空降特戰部隊退伍弟兄協會收

(物資運費也可以由收件支付)



聯絡電話:07-229-8883

空降特戰退伍弟兄協會 http://airborne.org.tw/talk/



2. 目前需要:2000個睡袋、毛毯、盥洗用具、衛生用品(特別是衛生棉OR護墊)、
紙尿布、保暖衣物、口糧、照明設備 (最好已裝上電池可直接讓災民使用) 、奶粉等。

目前較缺日常用品,如毛巾、藥品、棉被等。

高雄市政府物資捐贈收取時間到8/12,每天早上7:30至晚上10:00。
若送熱食(包子、便當之類),請在早上11點及下午5:30前送達,才能準時送往災區以免腐壞。

屏東縣政府已經授權讓高雄市政府代送物資,所以將所需物資親送或寄送至高雄市政府,是現階段最具效率的方法。

寄送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高雄市府收
聯絡電話:(07)336-8333
請註明「捐贈屏東縣政府以及南部其他縣市救助水患災區使用」
線上購物收件人請填「高市政府」。
物資捐贈專線:07-3373374 。

亦歡迎志工人力加入!


3. 前立委顏文章&高雄縣議員顏曉菁聯合服務處
正在與高雄縣政府一起募集物資送往高雄縣甲仙鄉的災區
服務處地址:鳳山市八德路122號 電話:077761627

4. 慈濟高雄分會
07-3987667分機 1203、1204
(8/11)慈濟靜思堂早上六點開始煮飯 請自備杯子喝水或是公筷吃飯、不能抽煙、嚼檳榔 8/10 21:49
(本資訊由worain提供)

5. 世界展望會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13樓(電話 07-7224696)

6. 立法委員管碧玲服務處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1路183號
電話:07-313-7816 /07-313-7826



<高雄縣>
1. 旗山社福館
高雄縣旗山鎮中正路199號 07-6617464
2. 鳳山地區婦幼青少年館


<台北>

1. 吳秉叡服務處
新莊市後港一路130巷48號 (請檢具數量清單及收據)
TEL:22083852 已經發一車,目前缺物流的貨車
8.11早上8:30後 還會有卡車來載物資 包括今晚自由廣場的物資
吳秉叡服務處需要約10名志工
請電洽2208-3852
(8.10 21:48 #1AW2C0AU)


2. 中正紀念堂 自由廣場

時間:晚上七點到九點
詳情:八點開始集合義工搬東西,今天現場很缺紙箱
聯絡電話:0988-279-489 luke


*中正紀念堂 自由廣場
(8/11)下午三點
徵求一些民生用品 :免洗衣物、乾糧(不要泡麵噢)、手電筒、衛生紙、衛生棉、瓦斯爐
召集人:BLUE大 (詳請PTT 1710篇)

3. 雙連站附近
台北市大同區錦西街74之1號
電話:25570658 , 8/10上午開始收

8/10已發車。8/11還會有一批要運下屏東,這一批物資他們希望以清潔用品為主
所以請各位要分送清潔用品的,最好是明天中午前趕快送去吧!

4. 民進黨中央黨部
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號10樓,電話:02-23929989
8/10早上九點開始,協助載送各項物資

5. 慈濟台北分會: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217巷7弄35號
電話:02-2776-0111
考慮交通運輸問題,暫不需要。請盡量往災區附近的分會運送。

6. 台灣社
台北巿青島東路5號2樓之2,連絡電話 02-2396-0900

7. 公投護台灣聯盟停止所有政治活動,8/10上午11點到晚上9點,
在台北大安區頂好商圈前面募集物資,
需要物資如下:衛生紙、乾糧、萬金油、毛巾、肥皂、奶粉及尿布。
聯絡電話:0917604448,0928957602

本來預計收到晚上9點 但有計畫要延長時間
目前食物已經蠻多了,較缺:日常用品 (衛生紙 衛生棉...等) 、清潔用品(肥皂 牙刷 牙膏...等)、乾淨衣物、其他睡袋 棉被 也都可以
1.
2.
3.
4.


8. 雙連 簡余晏服務處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錦西街 74-1 號 (成淵高中對面)
時間:早上十點開始
詳情:捐贈物資-食物充足,需要鞋子(雨鞋 拖鞋)、衣物、清潔用品(刷子 抹布 手套..等)也缺紙箱
幫忙搬東西-物資很多,需要大量人力,因為附近交通問題請提早到達
聯絡電話:(02) 2557-0658
9. 內湖 雙人徐美食工作室

地址:內湖區安泰街 27 號 1 樓
時間:不詳
詳情:徵募物資,應該是不缺幫忙搬東西的人(另外也徵一起南下賑災的義工)
聯絡電話:(02) 2634-2859


10. 鄉民萬華 龍山捷運站一號出口

時間:晚上七點到九點
詳情:徵募物資,應該是不缺幫忙搬東西的人,另外缺一台車
聯絡電話:0932-719-523 Emily


11. 鄉民淡水 成淵高中對面的集物站

8/11 下午13:00~13:30

聯絡電話: 0925-590-791 marco7361大


12. 收物資時間地點為
17:30~18:30 福格飯店
8/11、8/12兩天都可以

聯絡方式為 : marco7361 0930-793-641
joannawang0939-383-597



<桃園>

1.桃園縣議員陳志謀議員服務處
桃園縣龜山鄉振興路795巷19-1號 03-3506366

2. 桃園縣政府與桃園紅十字會聯合愛心站
縣政府社會處聯絡電話 03 3322101 轉 6406 紅十字會電話 (03)3327609
日期:8/11(二)~8/13(四) 時間:AM8:00~PM7:00
在桃園巨蛋(桃園市三民路1段1號)收物資
會有看板,現場義工會穿著背心
物資預計8/11早上就會開始送往屏東

目前災區物資需求以睡袋、乾糧、泡麵、食用罐頭、嬰幼兒奶粉、手電筒、電池
等耐放物品為主,被子、二手衣物、熟食水果等易腐敗物品因不易儲存不接受捐贈。

另亦不接受現金捐助。物資捐贈後由本處統一開立物資收據予捐贈人,
並由本處統整後捐贈需求單位,並於計畫結束後於公開網站徵信。

志工:目前需要的是有救生員救難員身分,可以下南部救災的人,一般的志工目前沒有缺人。
3.(8/11)大桃園區域物資集散點

募集點:桃園縣立體育場(桃園市三民路一段一號)注意事項:本集散點不收取所有衣物與棉被~請各位見諒
集散時間:0800-1700

所需物資:睡袋、乾糧、泡麵、食用罐頭、嬰幼兒奶粉、
手電筒、電池等為主

※另外徵求志工幫忙 盤點、整理、卸貨/裝箱 所有的物資
目前估計約須徵求五至十名左右
(PS:志工於結束前兩三小時起需求量會較大) 8/10 22:36



<新竹>

1. 劉俊秀,競選辦公室地址:新竹市林森路60號,電話:526-8268

2. 世界展望會西區分會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481號11樓-1 電話 035628935
負責人 0916391596 邱先生

募集:乾糧(各式乾糧餅乾)/水/免洗衣物(如紙內褲等一次使用的衣物)/快乾毛巾
(8.10已結束 請8.11早上8點後再前往)



錫安堂樓上11樓

車子可以停在橋底下 晚上可以靠邊停~~ (八點過後應該都沒差吧 那是黃線)

| 新竹體育場
===================

===================
| |
Honda | | 錫安堂
========== ===================
光復路二段 天橋(往市區)
================================

剛剛送過去的時候發現
新竹世界展望會東西不多耶 我是說大家送去的東西
可能大家都不知道吧
他們的人很辛苦
等到九點半都還在加班
我看到那邊有的東西
適合災民的: 衛生紙尿布等等
不適合災民的: costco餐包一堆XD 那邊的人說會發霉啦XD
看起來還缺的東西: 好像都缺耶 因為東西不太多 感覺小卡車就夠載了~~~
免洗內衣褲可以多買一點
(8.10 21:56 annsmile回報 )

新竹市

世界展望協會西區分會 急需徵求可運送物資前往中南部的善心人士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481號11樓-1
電話:03-5628155 分機121或123
03-5628935 121

0916-391-596 版友yuikai (凱)

預計在明天11號早上十點發車
今晚收件至晚上9點

已經聯絡一台十五噸的貨車,如果物資累積夠了
半夜就會抵達災區。
請有捐此四大項的人,"直接送去"或"郵寄過去"展望會那邊
註明:飢餓三十 風災救災物資

非此四大項的人
請自行寄送至台南縣政府/高雄縣政府!!


3.新竹市社會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待確認)

所需物資:雨衣、照明設備、毛毯、尿布(S.M號為主)、奶粉、
清潔用品、盥洗用具、乾糧、衛生用品
集散時間:0900-1700(預估)
志工要求:預估兩名

4. "北血南送"機制啟動!歡迎大家踴躍捐血!

新竹捐血中心 http://www.sc.blood.org.tw/

捐血地點
新竹  http://www.sc.blood.org.tw/index.php?load=area&site=3



<雲林>

1. 雲林世界展望會
目前需要乾糧 跟 礦泉水,可以送到
虎尾工作站 632 雲林縣虎尾鎮公安路75巷20號 電話05-6361070
他們會送過去民雄跟阿里山那邊的災區
2.雲林慈濟聯絡處
8/11號 雲林慈濟志工

目前集合時間皆為七點

斗六七點在門診部

斗南在聯絡處 雲林縣斗南鎮新生二路178號

<台南>

1.台南縣政府接受各界物資捐贈專線,敬請撥打 0980-537516 或 (06)511-5692。
物資請寄送「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台南縣政府收」,或親送自縣政府旁「中正堂」並註明「救災專用」
需要重點物資為:礦泉水、乾糧、泡麵、罐頭

2.世界展望會
台南市民權路一段243號8樓 黃雅詩 TEL:06-2215800

3. 慈濟台南分會
電話06-2792999分機128、129、211
4.基督教救助協會 {徵召志工}
‧8月12日起每日招募200個救助志工協助林邊與東港家戶消毒清掃。
報到地點:東港希伯崙中心(東港鎮興東路201號2樓,08-835-0353)
注意事項:當日九點至下午四點前 (自備交通工具,救助協會提供交通地圖)
台南以南的志工可當天來回,台南以北的志工懇請停留三天(食宿自理)。
聯絡電話:葉小姐 (07-2851-555 / 0936-984-192)
8/10 23:35 (1742)


<屏東>

1.現場:大鵬灣旅客服務中心 需要乾糧,不要泡麵!
物資徵求:熟食(包子/麵包/水/奶粉)
地點:千禧公園旁文化處 屏東市大連路69號 時間:到下午5:30
電話:08-7365600/7365012
目前大鵬灣物資陸續移往東港鎮公所


2.世界展望會
屏東市地區:屏東市興豐路124號 黃伯翰 TEL:08-7370483
屏東潮州地區:屏東縣潮州鎮介壽路60號王南英督導 TEL:08-7806716
想徵求:乾糧(可以馬上吃的)、水、免洗衣物、快乾毛巾

3.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崁頂分隊
地址:屏東縣崁頂鄉崁頂村興農路20之10號
聯絡人:吳亘馥 電話:08-8632430

4.**屏東縣**物資集中站地點已更改~
http://www.pthg.gov.tw/planjdp/News_Detail.aspx?ID=17667

請大家將物資集中送往仁愛國小禮堂
地址:屏東市興樂里仁愛路98號
負責人0920-266-181 羅先生

郵寄救災物資請寄至下列住址
900 屏東市建豐路180巷35號
收件人:陳怡玫 小姐 收
並請註明救災物資

需求:奶粉、尿布很缺
換洗衣物 毛巾 電池+手電筒 嬰兒用品
棉被、衣物、照明設備、載運垃圾貨車、醫療用品、消毒用
水 乾糧目前較多


5.潮州國小
地址:屏東縣潮州鎮育英路31號
負責人:黃韋仁 0930996646
8/11 全天 幫忙搬東西
需求:20人
需求:衛生紙 沐浴乳 毛巾(盥洗用具也缺)
麥片 八寶粥 物資收到晚間八點 請多多幫忙
社會處徵求人力 志工搬運物資 早上8點到晚上8點

6. 內埔農工(指定給原住民鄉鎮的物資)
地址: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83號
電話:08-7991103

7. 屏東縣政府志工專線:08-7366616

8. 慈濟屏東分會
長治鄉長興村中興路83-1號
08-7385265、08-7363953 轉 123 或 124


<台中>

1. 現場:臺中青年交流中心 【開始時間:8/10 上午9:30】
連絡電話: 0912-096713 執行長:賴馨君
台中市南區有恆街167號1F 04-2286-0906 青年醉善協會台中青年交流中心
deoxyribonuc 回報:中心收到六點,狀況好到九點,六點以後去請先打電話。目前物資不太多。(8/10 12:24)
http://tinyurl.com/mfw7c5 極需人手(台中板回報)
大略位置是忠孝夜市跟中興大學的中間 時間:9:30-21:00
在建成路與仁和路口就可以看到了 04 22860906

2. 台中縣:
蔡其昌委員服務處
清水鎮中華路448號 乾糧/水 為主
聯絡電話:04-26238581
8.11下午三點出車,交由高雄市府統籌

3.林佳龍辦公室 中港路一段373號(中港忠明南) 04 23108888

物資集結點


4. 搶救台灣行動聯盟」88救災聯絡中心 04-22977908
台中市北區武漢街78號(通豪大飯店旁) 時間:8:30-17:00
tip:以消毒用品/日用品/衣物/大瓶水為主 //接受捐款

捐助中/投/雲/嘉災區


5.臺中縣 大甲 鎮瀾宮 04 26763522
物資集結時間:6:00-22:00


6.台中市 紅十字會 長期的備災中心

捐贈物資可以送到居仁街26號備災中心。

連絡電話:04-22222411陳社工 黃社工 陳組長


7. 總號召人:瑜珊 0986870709
擬預定出發日期:八月十二日
擬預定出發時間:早上八點集合十點出發
擬預定出發地點:台中縣清泉崗
擬預定預定地點:台東

擬預定號召物資:五台車以上,兩百箱礦泉水,兩百箱泡麵,衣服、棉被、乾糧及一些補充營養食材 ,不限捐獻的東西,所以希望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擬預定善心人力:五十人以上

<南投>
1.請前往南投市芳美路429號(千禧龍基金會) 0921 302217
極需人手 ,時間:10:00-15:15

<嘉義>

1.涂醒哲服務處
地址:嘉義市中興路216號 電話:05-2327795

2. 嘉義的朴子及義竹的食物物資暫時足夠! wannabe2 8/9 23:59
另徵求藥品:消毒水、碘酒、皮膚用藥膏、蚊蟲咬傷藥膏,以及棉花棒繃帶等包紮的藥品

專線-朴子市公所:(05)3795102 分機14
寄送地址: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4號 朴子市公所

義竹鄉公所:(05)3411314
地址:嘉義縣義竹鄉仁里村389號
3. 8/11下午兩點 中正大學對面親旺超市集合
有物資就一起拿過來
陳先生 手機0921-106-277 (版友)


<台東>

1.台東縣政府
台東市中山路276號縣府大禮堂
聯絡電話:(089)340-785
收件者:陳雅婷小姐收
請註明88賑災物資捐贈
1-1.台東社會福利館 陳小姐 089-340720
台東縣政府社會福利科 鄭小姐 089-326141#282、283
需求:食物(請送至 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 台東縣府大禮堂)

2.世界展望會
964 台東縣金峰鄉正興村105號 太麻里鄉正興村介達國小 許玉花督導 0912151084
需求:衛生棉、盥洗用具、電池、手電筒、罐頭、乾淨衣物、奶粉
需求:
藥品: 繃帶 透氣膠布
日用品:牙刷 肥皂 洗髮精 沐浴乳 衛生筷等
衣服:洋裝 外套 輕便雨衣 T-shirt
可捐到↓
950 台東市強國街321號 世界展望會台東中心
郵局可通
8/10 22:13

3. 慈濟台東分會:台東市四維路二段606號 Tel:089-225229,089-345806
志工:到太麻里災區後,中心會再分配適當的工作,請穿輕便衣服及雨鞋。

4.太麻里災區目前缺衣服,可整理衣櫃不要的衣服(請先洗過)
送至大王國中,感謝!

住址:台東縣太麻里鄉大王村290號。
電話:089-781324
<花蓮>

世界展望會花蓮中心 劉小姐 03-8235682#215
970 花蓮市文苑路12號5樓 8/10 23:02

<宜蘭>

世界展望會宜蘭中心 李專員 03-9544160;0918-254077
宜蘭縣羅東鎮和平路154號2樓

<台南>
台灣世界展望會 台南辦公室需要志工 需要數名可以自行前往到災區的志工,

進行清掃工作,報名請回電0960-403979 請回覆姓名、電話



台南、林邊、高樹急需募集全新床墊、棉被、睡袋等物資

並急需食用油、飲水、白米、泡麵、奶粉、罐頭、手電筒、簡易收音機等急難物資

防水布、蚊帳、毯子、水桶、炊具、以及清潔用品(包含漂白水、垃圾袋、洗衣粉、拖把
、掃把、水桶、塑膠刷、抹布、水瓢...)、以及家電用品


<全國>

1.捐血!!!!
因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為解決中南部醫院血液急缺狀況,
台北捐血中心啟動〝北血南送〞緊急機制,呼籲北部民眾踴躍捐出您的熱血,
以解決中南部全血與血小板之不足。並鼓勵大家踴躍預約分離術血小板捐血,

相關網址為http://www.tp.blood.org.tw/index.php?action=qa&id=81。
2. 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 http://www.ccra.org.tw/news/content.asp?ID=828

基督教救助協會呼籲全台民眾,發揮「風雨同舟,人溺己溺」的精神,救助莫拉克災民,擔任救助志工、踴躍捐款。
志工每天需要200位,募款目標新台幣2000萬元。

{初步行動}

[台東]

‧8月8日緊急提供金峰鄉嘉蘭村災民收容中心災民生活物資。
‧8月10日起逐戶探訪金峰鄉嘉蘭村災戶,提供房屋全倒與半倒災戶急難救助金(每戶20,000元)。

[屏東]

‧ 8月10日於東港希伯崙中心設前進指揮中心,另視林邊退水情況,於林邊聖教會設指揮站。
‧ 8月11日運送30台高壓清洗機、35沈水馬達至東港。
‧ 8月12日起以七天為一階段評估,每日招募200名以上救助志工進行家戶清潔消毒。
‧ 8月12日起進行災戶調查,提供災戶瓦斯爐(每台3000元)與急難救助金 (20,000元)。

[台南]

‧ 8月10日起於台南學甲鎮頂洲先發放三天便當,每天400份。


{徵召志工}

‧ 8月12日起每日招募200個救助志工協助林邊與東港家戶消毒清掃。
聯絡電話:葉小姐 (07-2851-555 / 0936-984-192)
報到地點:東港希伯崙中心(東港鎮興東路201號2樓,08-835-0353)
注意事項:當日九點至下午四點前 (自備交通工具,救助協會提供交通地圖)
台南以南的志工可當天來回,台南以北志工懇請停留三天。

‧ 時間:8/11(二) 早上9:00
地點:東港鎮公所門口集合(自行前往)
內容:打掃環境
負責單位:屏東縣政府民政課 會穿小背心方便辨認
聯絡人 0912190908找郭先生
‧潮州中心
現每日分為三個時段 每時段約需7-10人
三個時段分別為:早上8點到12點 中午12點到下午4點 下午4點到晚上8點
請來電:08-7861581 李小姐

‧8月12日起每日招募200個救助志工協助林邊與東港家戶消毒清掃。
聯絡電話:葉小姐 (07-2851-555 / 0936-984-192)
報到地點:東港希伯崙中心(東港鎮興東路201號2樓,08-835-0353)
注意事項:當日九點至下午四點前 (自備交通工具,救助協會提供交通地圖)
台南以南的志工可當天來回,台南以北的志工懇請停留三天(食宿自理)。
‧捐款(物資捐贈)熱線:(02) 2776-9995

◎供參考:

批踢踢版友發起的團購礦泉水,會即時從工廠直接用大卡車運到所需地點
(詳情可見 Ptt 的 Emergency 版作者pataca「礦泉水」系列文。另外該版現在發起各項團購,可把大量集得的物品分送到屏東、台南、
台東等地,價格可以壓低、速度也比較快,因為 yahoo 和 pchome 的24小時購物差不多都賣光了)

PCHOME 24H到貨 線上購物網頁

YAHOO奇摩 24H到貨 線上購物網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文轉錄自 Emergency 看板]

作者: FallenAngel
標題: [情報] 捐款、募款資訊整理 (附查證網頁)
時間: Mon Aug 10 10:02:34 2009

說明:

1.皆附網站供查證。
2.捐款是可以抵所得稅的,請記得填寫正確資料以便明年五月報稅作業。

一、線上信用卡

1.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莫拉克風災 急難救助方案(透過yahoo網路公益捐款網站)
裡面分成三種需求,可以任選:
(1)莫拉克颱風緊急救助金
(2)急難家庭急難救助金
(3)貧困家庭在學學生助學計畫
http://tw.charity.yahoo.com/project_donation.html?project_id=179
以時間先後而言,目前(1)救災優先,不過(2)的需求很快就會爆出,長期來看,(3)也是很重要的。

2.台灣世界展望會
http://i-payment.worldvision.org.tw/offering.php?op=offeringitem&orgid=87

3.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http://tinyurl.com/lz2jr6

4. 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
‧捐款方式:http://www.ccra.org.tw/subscribeto/index.asp
(內有便利商店、ATM、手機捐款等其他方式)
‧捐款(物資捐贈)熱線:(02) 2776-9995

5.內政部
http://www.moi.gov.tw/donate_creditcard2.aspx


二、郵政劃撥(皆請詳填捐款人姓名、地址 [開收據抵稅用]、電話及捐款用途)

1.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http://web.redcross.org.tw/wtd.aspx
郵政劃撥帳號:14341596 (註明八八水災專戶)
戶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2.台灣世界展望會(請看網頁最下方)
http://www.worldvision.org.tw/news/news-090809.htm
郵政劃撥帳號:15752467
戶名:台灣世界展望會
通訊欄註明:「飢餓三十」

3.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同頁還有電匯、語音等其他方式)
http://tinyurl.com/n639jy
郵政劃撥帳號:06887791
戶名:佛教慈濟基金會
通訊欄註明:「慈善」

4.「高雄市社會救助基金專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22/today-south9.htm (自由時報)
http://tinyurl.com/lkwfw5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郵政劃撥帳號:42219427
戶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5.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http://tinyurl.com/luvqyg
郵政劃撥帳號:19566285
戶名: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基金會
通訊欄註明:為88水災奉獻

6. 內政部
http://tinyurl.com/lw5mve
郵政劃撥帳號:19595889
戶名:內政部賑災專戶
賑災捐款事宜及諮詢專線:02-23565224、02-2356-5225、02-23565226

7. 屏東家扶中心
http://ccf36.u2.com.tw/Index.asp
郵政劃撥帳號:00453637
戶名:屏東家扶中心
通訊欄註明:莫拉克急難捐款
洽詢專線:08-7537123

8. 佛光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069114.shtml (聯合新聞網)
http://www.fgs.org.tw/maintenance/maintenance_donate.aspx
郵政劃撥帳號:04632451
戶名:佛光山寺



三、臨櫃或ATM自動提款機匯款

1.「高雄市社會救助基金專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22/today-south9.htm (自由時報)
http://tinyurl.com/lkwfw5(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銀行:高雄銀行公庫部
戶名:高雄市社會救助金專戶
銀行代號:016 (ATM)
銀行代號:0161028 (臨櫃,請向櫃台確認)
帳號:102103031319

2.「台南縣社會救助基金專戶」
http://www.plurk.com/ade0720 (台南縣長蘇煥智的噗浪)
銀行:台灣銀行新營分行
銀行代碼:004 (ATM)
銀行代碼:0040288 (臨櫃,請向櫃台確認)
帳號:028038-002387。
查證電話:台南縣政府社會處06-5115692(在社會處網站可以找到這支電話),或0980537516。

3. 「屏東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縣政府的)
http://www.pthg.gov.tw/News_Detail.aspx?ID=17654&sClassID=2
銀行:台灣銀行屏東分行
銀行代碼:004
帳號:017038-003667
捐款用途指定為:莫拉克颱風(臨櫃才能指定)

4. 「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基金會」
http://tinyurl.com/luvqyg
銀行:華南銀行公館分行
銀行代碼:008
帳號:118200-796671
捐款用途指定為:為88水災奉獻(臨櫃才能指定)

5. 戶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華南銀行和平分行
帳號121-10-0077200
匯款後需將匯款單註明捐款人姓名、地址、電話,註明八八水災專戶
傳真至02-2363-5154以便開立收據

6. 中央銀行國庫局帳號「269981」,戶名「內政部賑災專戶」

7. 「台東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縣政府的)
http://www.taitung.gov.tw/PDA/News/DealData.aspx?SN=16572&ComeFrom=CN
銀行:第一銀行台東分行
銀行代碼:007
帳號:81110-038775
查詢電話:089-326141轉282、283 (台東縣政府社會處)
※請註明上述捐款為「莫拉克」颱風緊急救助之用

8.「高雄縣社會救助金專戶」
http://www.sw.kscg.gov.tw/?html=news_show.php&loc=home&news_id=38
銀行:台灣銀行鳳山分行
銀行代碼:004
帳號:025038-095338(只能臨櫃繳款!不能使用ATM轉帳)
捐款用途指定為:救助莫拉克風災
※一、10萬元以上大筆捐款,請民眾開立支票抬頭:高雄縣政府,可將支票送至本處障福科,
由障福科統一繳款

二、10萬元以下小額捐款,請民眾直接捐入救助金專戶 (8/10 22:48)


四、在國外的捐款方式

So far I only find the "World Vision Taiwan".
Step 1: Click the following link and then "Donate".
http://0rz.tw/Hko6g
Step 2: Check one box under the title "I want to support emergency
relief projects through 30 Hour Famine"
Follow the instructions on the table.

五、手機小額捐款

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手機直播55135。它是捐給紅十字會。
有100 300 500元可選擇,傳真手機帳單可索取收據。

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活動採訪]高雄人的肺 不是空氣清淨機

高雄人的肺 不是空氣清淨機

時間:2009年7月29日(週三) 下午1:30
地點:環保署門口(台北市中華路一段83號、近貴陽街口)

行動劇與地球公民協會李根政執行長發言-1


高雄市國民黨籍市議員陳麗娜議員發言


高雄市國民黨籍市議員林國政議員發言


綠黨發言人潘漢聲發言


地球公民協會李根政執行長發言-2


媒體採訪 地球公民協會李根政執行長發言


正當高雄主辦的世界運動會,得到全世界的肯定,高雄人感到無比榮耀之際,台電公司卻讓高雄人的心情跌落谷底。大高雄地區為了台灣的經濟發展,承受了高污染的代價,以鋼鐵業、石化業、火力發電廠為主的產業型態,使得高雄幾十年來空氣品質始終敬陪末座,根據衛生署多年的統計,高雄市民平均壽命就是比台北人少4歲。過去,很多人想到高雄,只有想到工廠的煙囪。
在世運會期間,國內外人士看到的美麗高雄,是這十年以來,透過人性化的都市計畫,大舉建設公園綠地,發展大眾運輸,改善空氣品質等努力塑造出來的,這個城市選擇要擺脫幾十年來重工業、高污染的形象,朝向低污染、可永續的生態城市的方向打拼。
全球暖化已迫在眉睫,世界上許多城市已組成「地方環境行動國際委員會」,積極推動城市減碳工作。高雄市是台灣第一個加入的都市,這不僅是為全球暖化負責任,更為城市的綠色競爭力加分。
但是,台電公司卻堅持要在大林蒲擴建4座燃煤電廠,燃煤量將暴增五倍以上。每年增加二氧化碳排放1,079萬噸,要全高雄市152萬市民整年不用電才抵得過;每年增加的341噸懸浮微粒,足足是原來的1.5倍。
在高污染的大高雄地區,堅持要興建四座燃煤電廠,就是不把高雄人的健康、性命看在眼裡!把高雄人當作是空氣清淨機!
完全不理會高雄市已朝向低碳、低污染的城市發展,硬要塞給高雄骯髒的燃煤電廠,是十足的霸道。
二年多來,高雄市政府、市議會、民間團體不斷在環評會上表示:支持更新,但要使用乾淨的能源--「污染減半、CO2不增加」,但是台電理都不理,堅持要蓋4座燃煤電廠,環保署也一再配合。身為中央最高環保機關,一方面鼓吹人民要節能減碳,但對於台電高達1,000多萬噸的二氧化碳增量,卻一再宣稱「減碳是中央的決策,地方政府無權置喙!」、「粒狀污染物可以用別的污染物來折抵」。
更離譜的是,環保署在7月27日為台電大林案量身打造了「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提出了包括洗掃街等粒狀污染物的抵換措施,讓台電公司可以對外宣稱「污染物可以減半」;行政院則決定,重大投資案的環評機制將納入企業排碳權設計,給與企業期約減量的空間,(先開發再說,二氧化碳可以承諾以後再減)。
台電公司和環保署這些「似是而非」的說法,只是為大林電廠排除開發障礙,根本無助減少空氣污染,也無法實質減少碳排放。真正是吃人夠夠,欺負咱高雄人!
世運會的成功,見證高雄已走上正確的發展方向,要求大林電廠更新案使用潔淨能源,不增加碳排放、污染減半,是達成生態城市必要且合理的要求。我們不容許再走高污染的回頭路。反對台電燃煤電廠擴建是高雄不分藍綠、跨黨派、民間社會共同的立場,更是市民追求低碳、高品質生活的共同願景,不容中央政府、台電公司抹殺。
昨晚(7/28),高雄市民間社會集結了包括醫師、建築師、律師、藥師、會計師、教師、不動產商業等各行各業的專業團體,以及文化、環保、社福等組織,加上議會、市政府,辦理了為幸福高雄祈福的晚會,堅決反對大林電廠的擴建,宣誓我們守護大高雄的決心,我們要走一條對得起後代子孫的發展道路。
「高雄人的肺 不是空氣清淨機」,如果台電大林四座燃煤機組在環保署的護航下強行通過,更加凸顯中央政府反民主的霸權作為,勢必引發南方社會的強大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