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活動採訪]高雄人的肺 不是空氣清淨機

高雄人的肺 不是空氣清淨機

時間:2009年7月29日(週三) 下午1:30
地點:環保署門口(台北市中華路一段83號、近貴陽街口)

行動劇與地球公民協會李根政執行長發言-1


高雄市國民黨籍市議員陳麗娜議員發言


高雄市國民黨籍市議員林國政議員發言


綠黨發言人潘漢聲發言


地球公民協會李根政執行長發言-2


媒體採訪 地球公民協會李根政執行長發言


正當高雄主辦的世界運動會,得到全世界的肯定,高雄人感到無比榮耀之際,台電公司卻讓高雄人的心情跌落谷底。大高雄地區為了台灣的經濟發展,承受了高污染的代價,以鋼鐵業、石化業、火力發電廠為主的產業型態,使得高雄幾十年來空氣品質始終敬陪末座,根據衛生署多年的統計,高雄市民平均壽命就是比台北人少4歲。過去,很多人想到高雄,只有想到工廠的煙囪。
在世運會期間,國內外人士看到的美麗高雄,是這十年以來,透過人性化的都市計畫,大舉建設公園綠地,發展大眾運輸,改善空氣品質等努力塑造出來的,這個城市選擇要擺脫幾十年來重工業、高污染的形象,朝向低污染、可永續的生態城市的方向打拼。
全球暖化已迫在眉睫,世界上許多城市已組成「地方環境行動國際委員會」,積極推動城市減碳工作。高雄市是台灣第一個加入的都市,這不僅是為全球暖化負責任,更為城市的綠色競爭力加分。
但是,台電公司卻堅持要在大林蒲擴建4座燃煤電廠,燃煤量將暴增五倍以上。每年增加二氧化碳排放1,079萬噸,要全高雄市152萬市民整年不用電才抵得過;每年增加的341噸懸浮微粒,足足是原來的1.5倍。
在高污染的大高雄地區,堅持要興建四座燃煤電廠,就是不把高雄人的健康、性命看在眼裡!把高雄人當作是空氣清淨機!
完全不理會高雄市已朝向低碳、低污染的城市發展,硬要塞給高雄骯髒的燃煤電廠,是十足的霸道。
二年多來,高雄市政府、市議會、民間團體不斷在環評會上表示:支持更新,但要使用乾淨的能源--「污染減半、CO2不增加」,但是台電理都不理,堅持要蓋4座燃煤電廠,環保署也一再配合。身為中央最高環保機關,一方面鼓吹人民要節能減碳,但對於台電高達1,000多萬噸的二氧化碳增量,卻一再宣稱「減碳是中央的決策,地方政府無權置喙!」、「粒狀污染物可以用別的污染物來折抵」。
更離譜的是,環保署在7月27日為台電大林案量身打造了「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提出了包括洗掃街等粒狀污染物的抵換措施,讓台電公司可以對外宣稱「污染物可以減半」;行政院則決定,重大投資案的環評機制將納入企業排碳權設計,給與企業期約減量的空間,(先開發再說,二氧化碳可以承諾以後再減)。
台電公司和環保署這些「似是而非」的說法,只是為大林電廠排除開發障礙,根本無助減少空氣污染,也無法實質減少碳排放。真正是吃人夠夠,欺負咱高雄人!
世運會的成功,見證高雄已走上正確的發展方向,要求大林電廠更新案使用潔淨能源,不增加碳排放、污染減半,是達成生態城市必要且合理的要求。我們不容許再走高污染的回頭路。反對台電燃煤電廠擴建是高雄不分藍綠、跨黨派、民間社會共同的立場,更是市民追求低碳、高品質生活的共同願景,不容中央政府、台電公司抹殺。
昨晚(7/28),高雄市民間社會集結了包括醫師、建築師、律師、藥師、會計師、教師、不動產商業等各行各業的專業團體,以及文化、環保、社福等組織,加上議會、市政府,辦理了為幸福高雄祈福的晚會,堅決反對大林電廠的擴建,宣誓我們守護大高雄的決心,我們要走一條對得起後代子孫的發展道路。
「高雄人的肺 不是空氣清淨機」,如果台電大林四座燃煤機組在環保署的護航下強行通過,更加凸顯中央政府反民主的霸權作為,勢必引發南方社會的強大抗爭。

[活動採訪]柵湖災難別再來,捷運政策要環評!

柵湖災難別再來,捷運政策要環評!

時間:2009年7月29日(週三) 下午1:00
地點:環保署門口(台北市中華路一段83號、近貴陽街口)

綠黨發言人潘漢聲發言


樂生青年聯盟代表發言-1


樂生青年聯盟代表發言-2


媒體採訪 綠黨發言人潘漢聲發言


本屆環評委員最後一次大會,將討論台北捷運南北線、新莊機廠變更內容對照表、高雄大林燃煤電廠擴建案等,民間團體將在會議前召開記者會,要求大會堅守專案小組的決議,將捷運南北線進入較審慎的第二階段環評,並做整體捷運路網的政策環評,來證明台北捷運真的是綠色運具。

民間團體將於會議前,提出對捷運局的質疑:
捷運通車十幾年,小汽車仍大量成長,捷運是為了公眾利益還是為了工程私利?
捷運二十年台北交通變好了嗎?人行道變寬了嗎?
捷運近年來總共移植近萬棵樹,到底存活多少?
捷運站體龐大又耗電,真的有減碳嗎?
台北捷運可以每公里幾十億元亂花錢,南部卻連公車都沒得搭?
捷運盈虧不計土建成本合理嗎?
捷運效益估算有半數來自土地增值,納稅人的錢要為財團炒作房地產嗎?

樂生青年聯盟也將提出新莊機廠挖山導致鄰房、樂生院舍毀損的證據!

2009年7月24日 星期五

[活動採訪]北捷又出包 捷運局隱瞞地質危機 破壞古蹟 毀損民宅

北捷又出包 捷運局隱瞞地質危機 破壞古蹟 毀損民宅

時間:2009.07.24 上午9:40
地點:台北市捷運局 (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

青年樂生聯盟代表發言


樂生自救會長李添培發言


綠黨發言人潘漢聲發言


青年樂生聯盟代表發言 地層滑動示意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副處長方壯勵發言


台北市捷運局又出包!!新莊機廠附近民宅與樂生保留房舍因捷運施工造成巨大損害!
樂生保留自救會與學生聯盟協同新莊機廠周遭居民今天到台北市捷運局抗議,批評捷運局忽視新莊機廠所在區域的地質危機、執意選址於此,要求捷運局對開挖以來造成附近民宅與樂生院的嚴重毀損擔負起全部責任、保障周圍建物人員的安全,並且應定期公佈監測數據、立即公開停工標準。

地質脆弱敏感不應開挖
新莊機廠及樂生療養院位於斷層擾動帶上,斷層擾動解壓效應非常敏感,已有多位地質專家曾警告,這裡根本不適合大規模開挖。再者,樂生院下方的地下水壓相當高,在官方報告中也指出在邊坡開挖的過程中將會造成嚴重的上舉破壞,長期下來導致龜裂、湧泉甚至崩塌之危險。目前樂生院保留區內各房舍都出現了嚴重的裂隙毀損,甚至寬達數公分!裂縫雖有修補的痕跡但仍然再裂開,顯見是由於地層滑動造成房舍結構受損形成的裂縫。青年樂生聯盟提出目前的施工單位大陸工程於今年二月所測的裂縫數據、與自力監測的數據兩者比對,短短五個月內,裂縫變寬達四五倍之多!證據歷歷在目,豈容推卸!!

房舍變形 路面裂開
而機廠附近民宅因地質滑動的受損情況更加嚴重,居民們表示,自九十一年機廠開工後,幾乎每一戶房舍都開始出現裂損,日益擴大;門柱窗框也逐漸歪斜變形,周圍景觀開始改變,路面裂開、上下錯動達五公分;甚至有一棟還有人居住的磚造房舍在這四五年內因地質滑移,造成牆面拉開,屋樑屋瓦掉落,現已半毀。居民說,向捷運局反應後也只是由承包商工信工程派人來以水泥修補牆面、路面,但幾年下來補了又裂,根本治標不治本。目前僅有兩戶受損程度至「危樓、無法住人」的房舍得到重建補助,居民表示「變危樓了才算數,捷運局跟施工單位根本就不在意她們長期受到的威脅,工程蓋完了就走。」如此處置只顧敷衍卸責,根本不把居民的安危當一回事。

捷運局工程價值掛帥 罔顧人民及古蹟安全
這些地質問題早在民國88年捷運局的調查報告中就已經提出,而地質專家多年來也不斷提出警告,然而捷運局卻始終置之不理,如今證據歷歷在目,樂生院與居民的安全備受威脅,捷運局因本位主義而隱瞞的地質危機已然紙包不住火,我們強烈地譴責捷運局如此欺瞞社會!

新莊機廠工程造成鄰近坡地地層滑動,樂生院與附近民宅建物因此崩毀受害,我們要求捷運局:
1.承諾周圍建物及人員安全始得繼續開工。
2.定期公佈監測數據及停工標準。
3.捷運局必須對建物毀損負起全部的責任,不得推諉包商。

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

[活動影片]形同虛設的陽光法案?—遊說法實施一年總檢討

形同虛設的陽光法案? 遊說法實施一年總檢討

時間:2009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黃淑英委員發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林峰正發言


台灣女人連線蔡宛芬發言


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言蔡季勳發言


黃淑英委員總結發言


遊說法自去年8月8日正式實施之後,已近一年。在這一年來,我們觀察到遊說法的落實產生了諸多問題,不但不能達到陽光法案的目的,甚而造成了守法民眾的困擾,多數的遊說活動仍在台面下進行等。因此,黃淑英委員及台灣女人連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台灣勞工陣線等民間團體呼籲,行政機關應落實遊說法、積極研擬修法,讓遊說法能成為真正的陽光法案!同時,黃淑英委員未來將邀請民間團體召開遊說法修法公聽會,提出修法版本!

一、遊說法施行後所發生問題:
1.受託遊說登記少,實際遊說難規範!
從去年8月8日遊說法實行以來,截至今年6月30日止,中央部會遊說申請登記案件共201件,核准190件,有11件駁回。(見附表)其中,依內政部網站上備查之受託遊說者資料,自然人有13名(1名藥師其餘均為律師),營利法人有6名。以目前有公開的遊說登記案件來看,均為工會、專業公會、協會、個人等自行遊說,無受託遊說者登記遊說。然而營利的遊說公關公司,似有在立法院活動的足跡。原本遊說法急欲規範的受託遊說者,反而無人登記遊說,與事實似有不符。
其實,許多遊說活動以其他避開遊說法的方式或在檯面下進行。立法院遊說案件紀錄僅有792件,本屆立法委員共113位,平均每位立委在本年度僅接受7件遊說,數量之少令人難以想像。事實上,由於黨團、助理不受遊說法規範,欲遊說者可透過黨團、助理影響委員,遊說法形同虛設。此外,許多民眾以陳情名義來辦公室,但內容卻涉及法案或政策的推動,灰色地帶,應該依法登記?還是在雙方默契下,以「陳情案件」結案?就看委員的方便和認知了。
2.遊說准駁政府自由心證,民眾無所適從!
我國遊說法採核准制,行政機關有權駁回民眾的遊說案件。我們發現,這一年來中央政府機關總共駁回了11件,但其駁回標準不一。如其中有兩件被國防部駁回的遊說案件,到了立法院卻是核准登記遊說案件,而民眾向考選部登記遊說「建議制訂不動產鑑定士法」,考選部卻判斷為陳情案件,依遊說法規定不准登記予以駁回。可見行政機關對於何謂遊說、何謂陳情,以及駁回案件的條件,均無統一標準,由主管機關自由心證!
3.政府機關帶頭違法:遊說資訊未公開!
依遊說法第十八條規定,被遊說者所屬機關應將遊說登記事項、遊說案件及遊說者所申報之財務收支報表公開於網路或刊登公報及其他出版品。但我們檢視政府機關網頁發現,目前有受理並且核准遊說登記案件之機關,仍有總統府、衛生署、退輔會、考試院未將遊說案件資訊公開。而衛生署、國防部、退輔會、考試院均未設置遊說專區,一般民眾要申請遊說登記,無法從網頁上得知申請窗口的聯絡方式。(見附表)連政府都可以無視於遊說法的規定,不將資訊公開,遊說法根本形同虛設!
4.主管機關便宜行事,曲解書面遊說定義!
委員辦公室常常會收到郵寄來的與法案、政策、議案相關之說帖。在遊說法實施之後,則為書面遊說,應屬遊說法第十五條第二項但書不及拒絕遊說的範籌。為了解決實務上申報的困難,內政部以函令解釋限縮書面遊說的意義為,「如僅屬單純遞送推動或廢止法律或政策之文書,毋須適用遊說法;至如在上開行為之外,尚有其他計畫性、目的性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決定之行為,則屬遊說行為,須適用遊說法規定。」亦即,僅遞送推動或廢止法案、政策、議案之文書,沒有其他計畫性的行為,就沒有「意圖影響被遊說者」,不符合遊說法第二條第一項所規定之遊說行為。然而,若無意圖影響被遊說者,又為何要寄送說帖?
其實,在立法院就曾發生某大企業的老闆,以書面的方式寄送他對某個法案、政策的想法外,甚至在報紙\及電子媒體刊登廣告,企圖影響國家政策,若認定寄送書面並無意圖影響被遊說者的企圖,不屬於遊說行為,那遊說法當中訂定書面遊說的意義何在?實務上發生的問題,顯示我國遊說法規範有問題,主管機關不應便宜行事,僅以函令解釋片面限縮書面遊說的定義,曲解遊說法的規範做為解決方法!
5.文書作業繁瑣,徒增民間團體困擾!
對於只是關切公共議題進行遊說的民間團體來說,在遊說法施行之後,不但面臨了複雜的文書作業,也常因為法規問題面臨困擾。如遊說法規定遊說代表為十人,若要更改遊說代表,必需事前提出申請,但在實務上常發生,代表人若臨時有變更時,就無法進行遊說。又如回報遊說支出的問題,遊說者應登記遊說活動的財務收支,且每年申報,但對於民間社團來說,遊說行為根本沒有什麼開支,卻還是必需每年申報,徒增團體行政成本。

二、我們要一部真正的陽光法案!
檢視這一年遊說法執行狀況,我們發現:政策、法案狀況瞬息萬變,遊說法卻沒有緊急遊說的設計,讓民間團體無法及時遊說;黨團、助理不受遊說法規範;陳情與遊說的界限難以分別;行政機關並未落實資訊公開,民眾無從得到遊說資訊、也無從得知行政機關的審核標準。種種實務上遭遇的困難證實,遊說法並不符合台灣遊說的現況,它一方面無法讓眾多遊說行為撥雲見日,另一方面又造成民間合法遊說的團體極大的困擾。
因此黃淑英委員與民間團體共同呼籲,主管機關應儘速修改遊說法,同時委員亦將邀請民間團體召開遊說法修法公聽會,提出修法版本,讓我們有一部能真正防堵弊端的遊說法!

2009年7月11日 星期六

[活動轉播]百人自首 終結集遊惡法 聲援被起訴的李明璁、林佳範教授

百人自首 終結集遊惡法
聲援被起訴的李明璁、林佳範教授記者會


時間: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B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1號3樓)

錯過了嗎?請看重播!
記者會主持人顏厥安發言


李丁讚老師發言


黃長玲老師發言


林鈺雄老師發言


自首團成員唱名自首


律師團召集人黃瑞明律師發言


劉靜怡老師針對目前集遊法修法版本之批判


賴中強公布後續行動


巴奈獻聲


現場Q & A


公民記者盧梭報導


在民間要求廢除集遊惡法的聲浪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竟於今年6月起訴了去年11月6日、7日在行政院參加抗議的台灣大學社會系李明璁教授,以及11 月19日在立法院主念祭文、為集會遊行法送終的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系林佳範教授。起訴書中,檢察官擴大對於「首謀」的定義來起訴兩人,並聲請法院簡易處刑,企圖迅速終結此案件。在此之前,還有多位原住民、環保等社運參與者,也曾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
為了對抗這股反民主的潮流,史無前例的,有八十幾位來自中研院、台大、清大、交大、政大、成大等各校教授,包括多位資深法律學者,與近三十位社運工作者共同集結,發起「我要自首,抗議集遊惡法,聲援李林兩位教授」連署,並委請民間司改會組成超過五十人的辯護律師團。決定以自首的方式,向執政者表達我們的訴求:

一、檢察官應撤回對林佳範、李明璁等人之起訴。
二、檢察官不應再依據違憲之集會遊行法,起訴和平集會、遊行之學生及民眾。
三、執政黨就集會遊行法的修正,應該放棄「強制報備制」以及「警察擁有命令解散權」之無理堅持,並應就集會遊行時警察強制力之行使以及鎮暴警械之使用,做出符合比例原則及憲法人權保障之明確規範。

我們將於7月13日召開記者會,除了律師團代表外,還有超過三十位參與自首者將到場,共同公布參與自首的學者、社運工作者名單,與律師團陣容,並提出對國民黨團版集會遊行法草案六大荒謬的批判,最後也將向社會報告我們的後續行動,展現我們終結這部違憲惡法的決心!

主辦單位: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

[活動影片]樂生安全,不能打折,指定古蹟,其餘免談!

樂生安全,不能打折,指定古蹟,其餘免談!

時間:2009年07月08日(三)下午13:00
地點:台北縣政府大門口

青年樂生聯盟代表發言-1


樂生自救會長李添培發言


青年樂生聯盟代表發言-2


台北縣文化局副局長邱建發發言


樂生安全,不能打折,指定古蹟,其餘免談!
近日文建會表示關於樂生文化資產之保存,將責成北縣府,要求盡速登錄樂生院為文化景觀,這對於樂生院保存爭議來講,是個令人無法接受的結局。由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對「文化景觀」採取較寬鬆、由地方制定的法規,使樂生院未來保存所形成重重清晰可見的困難:捷運工程開挖的震動已使保存區內建築出現裂縫,很難撐過此一颱風季;非續住區建築無人修復,日漸腐朽。
基於文化景觀不足以保障樂生房舍安全,我們在此要求北縣文化局應指定樂生為古蹟。七月九日將於北縣府前演出行動劇以闡明訴求,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12條規定,現場所有群眾將向北縣府提報樂生為古蹟,要求北縣府出面接受眾人提報,並且做出回應。

文化景觀法規漏洞百出,立即指定樂生珍貴建物為古蹟!

制定文資法文化景觀相關條目時,界定文化景觀之保存應以「維持其原有生產或生活等行為」為主要原則,因此採較低強度之管制。文化景觀在文資法中對其開發之限制、相關保護措施並無明文規定,僅要求其所隸屬之縣市主管機關應擬定保存、管理原則,有時因地方政府在法條的研擬上歷時過長,該處文化景觀長期處於沒有明確法規保障的處境。
樂生如今面臨捷運工程開挖,文化機關應立即將樂生將其中具有歷史意義和建築價值之王字型大樓、蔣經國總統特地興建予患病軍官的經生一舍、體現折衷主義風格的七星舍與蓬萊舍等四棟建築指定為古蹟,方能保障樂生建物安全,落實文資法精神。

北縣已成文化資產墳場,周錫瑋莫再做古蹟殺手
在北縣順利升格的2009年,境內的古蹟連續慘遭毒手,包括山佳火車站月台,淡水298號宿舍,汐止周家花園古厝等地均在台北縣文化局的怠惰推諉之下被夷為平地。同為北縣文化局違法行政的受害者,樂生院如今又要在各式表面合法,實則便宜行事的行政程序下遭到犧牲。令人不禁想問,納稅人供養北縣文化局的目的何在?難道只為眼睜睜看古蹟接連被拆?樂生院作為北縣境內古蹟保存的指標案例,僅僅將其登錄為文化景觀完全不符合監察院糾正之精神,所有支持者均將堅守:指定樂生古蹟,否則報請監院彈劾的原則,絕不接受文化景觀做為樂生最後的法定地位。

更多資訊:
快樂‧樂生─青年樂生聯盟行動網頁
樂生遇上北縣沒文化局
北縣文化局歡迎文建會指定樂生為古蹟

2009年7月1日 星期三

[活動轉播]我是首謀~集體自首,抗議警察濫權

我是首謀~集體自首,抗議警察濫權

時間:98.7.2上午9:30集合10:00行動
地點: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一號)

中山分局前發言


部落代表發言,警方同時舉牌勒令解散


學者聲援


侯孝賢導演聲援


牧師禱告與集體簽署自首書交予警方


Nico主播專訪部落代表


警察強制解散令,剝奪弱勢發言權
98.2.20撒烏瓦知原住民部落家園被桃園縣政府拆除後,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河岸住民守護家園聯合自救會、都市原住民後援會即展開各式陳情、抗議行動,期間獲得文化及學術界的聲援,並於3月11日共赴國民黨部抗議,要求「國民黨道歉、朱立倫下台」,這是對國家暴力的反抗,當時在場的中山分局以強勢警力,數度舉牌解散,剝奪弱勢者的發言空間,打著執行公權力之名卻是把弱勢者再度逼上絕境,

反抗無罪,撤銷處分
98.3.11都市原住民部落及社運團體赴國民黨部抗議,過程中警方全程蒐證錄影、並以舉牌方式要求群眾解散,在族人與國民黨部代表協商談判過程中,警方再度命令解散,事後即以違反集遊法28條規定,於4月8日偵訊抗議代表三人,並於5月25日寄出行政處份書,對抗議代表【人民火大行聯盟】王秋月開出三萬元罰鍰。這紙行政處分不是警方好心的以行政罰鍰代替刑法審訊,而是宣示其效忠國家暴力,站在壓制弱勢者反抗的第一線。

反對國家暴力 廢除集遊惡法
這場【反迫遷、要家園】行動,由原住民族人、學生、文化及學術工作者、社運人士等共同參與,我們都是該行動的首謀份子,中山分局不敢全面鎮壓就以處分一人收殺雞儆猴之效;長期以來弱勢者若非先受到國家體制的欺壓不會主動上街頭行動,而每每行動時都受到集遊法的重重管制,特別在警方動輙採取強制解散命令,對不服者即逕予移送或行政處罰的手段,早已逾越警方維護社會秩序的權限。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三鶯、撒烏瓦知、崁津部落的族人代表及文化、學術界等人士等將主動投案,以集體自首方式,要求中山分局撤銷行政處分,弱勢者只能再以身試法,反抗惡法劣行。

發起團體: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河岸住民守護家園聯合自救會、都市原住民後援會

網址:www.nobnog.org.tw

[活動影片]聲援中國的劉曉波,以及台灣未來的劉曉波們

「聲援中國的劉曉波,以及台灣未來的劉曉波們」 記者會

時間:2009年7月1日 上午10點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A(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3樓)

發起零八憲章的中國學者劉曉波於日前遭到正式逮捕。知識份子因主張民主自由等普世價值而被迫害鎮壓之行為令人憤慨。然而除劉曉波之外,更有許多中國知識份子同遭壓迫。甚至在作為民主國家的台灣,學者李明璁與林佳範,因參與抗議政府不當行為之活動,被以集遊法起訴。同時,台灣更繼行政中立法之後修訂教育基本法,壓迫台灣學者的言論自由。台灣學者在這種種舉動下,皆有可能變成下一個劉曉波。
澄社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守護民主平台、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社會團體,舉辦此記者會,希望達成三項目標:
1.聲援劉曉波,捍衛言論自由
2.進行台港知識份子連線
3.號召學者加入「捍衛民主人權陣線」

記者會發言內容
澄社社長 黃秀端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顧忠華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顧立雄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峰正


台北律師公會理人權保護委員會主委 薛凌峰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林佳範


現場提問
針對馬英九控告侯寬仁檢察官乙事


針對檢察官濫用限制出境等處分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