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1日 星期六

[活動轉播]百人自首 終結集遊惡法 聲援被起訴的李明璁、林佳範教授

百人自首 終結集遊惡法
聲援被起訴的李明璁、林佳範教授記者會


時間: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B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1號3樓)

錯過了嗎?請看重播!
記者會主持人顏厥安發言


李丁讚老師發言


黃長玲老師發言


林鈺雄老師發言


自首團成員唱名自首


律師團召集人黃瑞明律師發言


劉靜怡老師針對目前集遊法修法版本之批判


賴中強公布後續行動


巴奈獻聲


現場Q & A


公民記者盧梭報導


在民間要求廢除集遊惡法的聲浪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竟於今年6月起訴了去年11月6日、7日在行政院參加抗議的台灣大學社會系李明璁教授,以及11 月19日在立法院主念祭文、為集會遊行法送終的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系林佳範教授。起訴書中,檢察官擴大對於「首謀」的定義來起訴兩人,並聲請法院簡易處刑,企圖迅速終結此案件。在此之前,還有多位原住民、環保等社運參與者,也曾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
為了對抗這股反民主的潮流,史無前例的,有八十幾位來自中研院、台大、清大、交大、政大、成大等各校教授,包括多位資深法律學者,與近三十位社運工作者共同集結,發起「我要自首,抗議集遊惡法,聲援李林兩位教授」連署,並委請民間司改會組成超過五十人的辯護律師團。決定以自首的方式,向執政者表達我們的訴求:

一、檢察官應撤回對林佳範、李明璁等人之起訴。
二、檢察官不應再依據違憲之集會遊行法,起訴和平集會、遊行之學生及民眾。
三、執政黨就集會遊行法的修正,應該放棄「強制報備制」以及「警察擁有命令解散權」之無理堅持,並應就集會遊行時警察強制力之行使以及鎮暴警械之使用,做出符合比例原則及憲法人權保障之明確規範。

我們將於7月13日召開記者會,除了律師團代表外,還有超過三十位參與自首者將到場,共同公布參與自首的學者、社運工作者名單,與律師團陣容,並提出對國民黨團版集會遊行法草案六大荒謬的批判,最後也將向社會報告我們的後續行動,展現我們終結這部違憲惡法的決心!

主辦單位: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