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謀~集體自首,抗議警察濫權
時間:98.7.2上午9:30集合10:00行動
地點: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一號)
中山分局前發言
部落代表發言,警方同時舉牌勒令解散
學者聲援
侯孝賢導演聲援
牧師禱告與集體簽署自首書交予警方
Nico主播專訪部落代表
警察強制解散令,剝奪弱勢發言權
98.2.20撒烏瓦知原住民部落家園被桃園縣政府拆除後,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河岸住民守護家園聯合自救會、都市原住民後援會即展開各式陳情、抗議行動,期間獲得文化及學術界的聲援,並於3月11日共赴國民黨部抗議,要求「國民黨道歉、朱立倫下台」,這是對國家暴力的反抗,當時在場的中山分局以強勢警力,數度舉牌解散,剝奪弱勢者的發言空間,打著執行公權力之名卻是把弱勢者再度逼上絕境,
反抗無罪,撤銷處分
98.3.11都市原住民部落及社運團體赴國民黨部抗議,過程中警方全程蒐證錄影、並以舉牌方式要求群眾解散,在族人與國民黨部代表協商談判過程中,警方再度命令解散,事後即以違反集遊法28條規定,於4月8日偵訊抗議代表三人,並於5月25日寄出行政處份書,對抗議代表【人民火大行聯盟】王秋月開出三萬元罰鍰。這紙行政處分不是警方好心的以行政罰鍰代替刑法審訊,而是宣示其效忠國家暴力,站在壓制弱勢者反抗的第一線。
反對國家暴力 廢除集遊惡法
這場【反迫遷、要家園】行動,由原住民族人、學生、文化及學術工作者、社運人士等共同參與,我們都是該行動的首謀份子,中山分局不敢全面鎮壓就以處分一人收殺雞儆猴之效;長期以來弱勢者若非先受到國家體制的欺壓不會主動上街頭行動,而每每行動時都受到集遊法的重重管制,特別在警方動輙採取強制解散命令,對不服者即逕予移送或行政處罰的手段,早已逾越警方維護社會秩序的權限。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三鶯、撒烏瓦知、崁津部落的族人代表及文化、學術界等人士等將主動投案,以集體自首方式,要求中山分局撤銷行政處分,弱勢者只能再以身試法,反抗惡法劣行。
發起團體: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河岸住民守護家園聯合自救會、都市原住民後援會
網址:www.nobnog.org.tw
影像的品質提昇很多,最近是神行再拍攝的嗎?
回覆刪除目前我們的作法是
回覆刪除轉播時依舊維持原本使用webcam的方式
但是上傳到網站的影片會使用DV拍攝的錄影檔